申请国内法院承认外国法院离婚判决被驳回如何处理?

1、管辖法院。
申请承认外国离婚判决由申请人住所地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申请人有经常居住地的,由经常居住地中级人民法院管辖。
2、申请承认外国法院判决能不能上诉?
人民法院对外国法院的离婚判决的承认作出的裁定为终结裁定,不得上诉。
3、受理申请后,法院会再受理另一方的离婚诉讼吗?
人民法院受理承认外国法院离婚判决的申请后,对方当事人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的,人民法院不会受理。
4、申请法院承认外国法院离婚判决被驳回怎么办?
如果申请人的申请被驳回后,不能再提出申请承认外国法院判决,但是可以另行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
5、没有申请法院承认,当事人可以直接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吗?
虽经外国法院判决,但没有向人民法院申请承认的,不妨碍当事人一方另行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另附:申请承认外国法院离婚判决书需要提交的材料
当事人向国内法院申请承认外国法院的离婚判决书,需要准备材料:
1、申请书(可联系李晓娟律师,免费获取专业的申请书模板。)
申请书需要包含的内容:
申请人的身份信息;判决什么时间,由哪个国家法院作出,判决结果是什么,传唤及应诉的情况,申请理由及请求,以及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2、申请人护照或身份证复印件;
3、外国法院离婚判决书、调解书;
4、如果申请人是原告,还要提供作出判决的外国法院已合法传唤被告出庭的有关证明文件;
5、如果判决书没有载明生效日期,需要判决法院出具的判决已生效的证明文件;
6、如果委托律师需要提供授权委托书。

王陆续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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