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如何证明购房出资来源于一方父母?

婚后买房,父母出首付款、父母还贷的问题层出不穷。这主要是在前期没有留好证据导致的。
婚后一方父母出资买房该怎么证明?这是困扰很多离婚当事人的问题。
下列材料均可以作为证据:
1、夫妻双方的认可陈述;
2、夫妻双方与父母签署的买房声明;
3、房屋买卖认购合同;
4、房屋销售人员的证人证言;
5、录音录像;
6、首付款银行转账记录;
7、税收缴纳银行转账记录;
8、贷款还款银行转账记录;
9、夫妻双方认可父母出资购房的声明等等。
因为实践中父母在为子女购买房屋时往往没有戒备心,所以很少保留出资购房的证明,一旦出现争议时候不就会很难。
《民法典》婚姻家庭编司法解释第二十九条的规定:
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个人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
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依照约定处理;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的原则处理。
根据此条规定,李晓娟律师提醒大家,在父母出资给子女买房时,最好明确款项是借款还是赠与。如果是赠与,更要明确是赠与给个人还是赠与给夫妻双方,这也是认定房产是个人财产还是夫妻共同房产的关键。
这些问题明确后,后期就不会再出现离婚时分割房产产生那么多争议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