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合伙开公司,离婚后股权怎么分割?

夫妻注册了一家公司,男方占80%股权,女方占20%股权。后双方离婚。
女方说,当时注册公司时投入的200万是夫妻共同财产,所以股权都是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股权应该各半分割,每人50%。
男方说,虽然投入的200万是夫妻共同财产,但在工商登记的持股比例就是夫妻财产的约定,所以离婚时分割股权应该男方分得80%,女方分得20%。
法院会怎么判呢?
持股比例是否等于夫妻财产约定需要从夫妻财产约定的性质出发,审查持股比例在工商登记备案形式是否符合夫妻财产约定的要点。一份有效的夫妻财产约定,签订人必须有而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并约定要采用书面形式,且意思表示真实,不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不能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就本案来讲,夫妻双方的工商登记材料并没有明确约定双方按登记的持股比例享有财产权益,也没有对夫妻共同财产做出划分的意思表示,所以,工商登记的持股比例不能认为是夫妻财产约定。
实务中,要判断夫妻股权的分割比例,会考虑以下情况:
一是,如果双方用婚后共同财产投资入股,在没有明确的书面约定的情况下,持股比例不等于财产分割约定,无论双方登记的持股比例是多少,都应该按照平分的原则分配。
二是,如果双方是婚前各自用各自的财产投资入股,因为投资入股的资金是各自婚前财产,持股比例反应了各自以自己财产投资数额的比例,在离婚时,公司股权比例就不宜再做变动分割。因股权本身不是夫妻共同财产,所以离婚时就不涉及股权的分割,各自名下的股权属于个人财产。

王陆续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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