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决不准离婚后再次起诉,法院会判离吗?

如果通过法院起诉离婚,第一次判决离婚很难。在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另一方再次起诉离婚的,法院是否会判决离婚呢?
婚姻律师分析:
从目前的司法判例看,一般会。
我国《民法典》第1079条第5款的规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应当”意味着必须适用,该规定的可操作性强,有利于审判实践工作的展开,解决了现实生活中久拖不决的离婚案件。
当事人第一次提起的离婚诉讼请求被法院驳回后,夫妻双方又持续分居满一年,互不履行夫妻义务,这表明夫妻感情在第一次诉讼之后没有得到改善,已经没有和好的可能性。
另外,夫妻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这说明当事人要求解除婚姻关系的意志坚决。在此种情况下,应该尊重当事人的婚姻自由。
从维护家庭及社会秩序的正常运行等角度考虑,第一次判不离,是给被告一次机会,给维护家庭一次机会。但在这个过程中,被告没有去挽回或者没有办法挽回,第二次起诉离婚后,法院判决离婚,有利于避免无法离婚的一方作出过于偏激的行为。
所以,判决不准离婚后,六个月后或者一年后可以再次起诉离婚,继续分居一年是法定判离的事由,六个月后起诉也可以说明双方感情没有和好可能,当事人离婚意愿的坚决法院一般也会判离。

王陆续律师

记录建设工程、离婚纠纷、劳动工伤等各类案件法律规定、司法解释、裁判观点以及办案经验,欢迎咨询,联系方式:17855809404,微信同号。

相关推荐

暂无评论

发表评论

您的电子邮件地址不会被公开,必填项已用*标注。

微信咨询 微信咨询
微信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