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庭前准备
离婚案件涉及个人隐私,根据当事人申请亦可不公开审理。
一般而言,基层法庭离婚案件均独任审理,开庭前会以短信、微法院等形式送达传票,现在大部分都是十几天前就送达,三日前已经是极少数了,因为书记员排庭一般不会排那么慢。
法院离婚案件开庭审理大致分为法庭调查、法庭辩论和评议、宣判等几个阶段。
经济发达地区开庭前一般会有音频播放诉讼须知,庭审录像作为庭审笔录,书记员不再出庭,偏远地区还是由书记员记录庭审笔录的。
法官会让原被告各自宣读自己的姓名、年龄、居住地址等情况,或者法官、书记员自己宣读要求双方确认。
法官会询问诉讼双方是否申请审判人员回避。如果原被告有一方提出回避申请,需要向法院说明申请回避的理由。如果诉讼双方均不提出申请或者申请被驳回,庭审将继续进行。
法官会让原告先宣读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一般可以回答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与起诉状一致不再另行宣读,除非后续有变更的地方提醒法庭注意。
之后法官会让被告宣读答辩意见,有答辩状提交的,回答与答辩状一直,也可以简单说几句,在法庭调查和法庭辩论中一一对原告诉讼请求作出答复。
二、法庭调查
在法庭调查阶段,审判长或审判员将组织双方当事人,针对自己的请求和主张,按下列顺序分别举证、质证:
1、先由原告出示证据,被告进行质证;
2、由被告出示证据,原告进行质证。
质证时,当事人要围绕证据的真实性、关联性、合法性,针对证据有无证明力以及证明力大小,进行质疑、说明和辩驳。
发言格式参见:离婚案件开庭前要准备什么?
如果离婚诉讼一方申请法院依职权调查有关证据并获得准许,法院所调查收集的证据将作为申请方提供的证据在法庭上出示并听取双方当事人的意见。
法庭调查结束之后,庭审就进入法庭辩论阶段。
三、法庭辩论
在法庭辩论阶段,审判长或审判员将组织双方当事人针对争议焦点,围绕全案事实、法律责任等发表意见。先由原告及其代理人发表辩论意见,然后是被告及其代理人。
在法庭辩论中,诉讼双方的发言要紧紧针对争议焦点,如果发言与案件无关,审判长或审判员有权予以制止。如果原被告一方觉得在开庭时未能充分发表意见,还可以在休庭以后将意见写成书面材料提交法庭。(此方法一般为律师操作,原被告本人一般不会考虑,甚至可能不知道要写一些什么内容,建议有需求的委托律师)
法庭辩论围绕点参见:离婚案件开庭前要准备什么?
四、最后陈述
法庭辩论阶段结束后,法官会让双方作最后陈述,一般也没什么好讲,就是请求法院支持自己的诉讼请求、驳回对方的诉讼请求。离婚案件,法官一般会再次询问是否能够调解。
五、评议、宣判
评议、宣判之前,法官一般会再次询问调解意向,不能调解的,会以短信、微法院形式发送判决书。离婚案件一般没有必要提起上诉,基本上没有任何意义,除了一方打算拖延时间。
第一次不判决离婚的,二次起诉要在从判决书生效6个月之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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