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调解的目的是根据案件情况决定的,并不一定是劝和。当然,无论是原告还是被告,你都应当说服调解员偏向你。
一、法院调解的目的
调解员主持调解的目的,是调解成功。
调解成功不是离婚与不离婚,而是案件程序上的结束,即对于调解员来说,工作完成了。即使在富有经验和同情心的调解员,调解仍然是他的一项工作,是要经考核的,更别说还有工资要领。
因此他会根据案件情况决定,如果感觉调解和好更容易,就尝试调解和好的工作;如果觉得调解离婚更容易,那便做调解离婚的工作。
如果一方认为调解员调解的方向,与自己诉求不和,不想被带偏方向,那么就要向调解员表达自己的决心。
法官为什么劝撤诉?
有些时候,法官总是劝原告调解和好,劝原告撤诉。很多人一下子不知道该怎么办,被告可以不听不信,但法官代表法院,总应该听劝?
并非如此,一方面,可能是你证据不足,不能证明夫妻感情破裂,即使判决也没有意义。很多人虽然起诉,也不是真要到离婚的地步,因此劝你撤诉和好。
另外,也有法官单纯是想赶快结束工作,撤诉之后又要等6个月,只要下次案件指派的不是他就行了,当然这样的法官还是占少数的。
综合而言,如果真要离婚,不建议撤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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