配偶私下借网贷如何查询?

[h1]一、如何查询配偶的网贷记录?[/h1]个人名下的网贷,其实都可以通过查个人征信报告查出来。
个人征信报告有两种:
1、线上查询的是简版征信报告,内容只有姓名、身份证、信贷记录、查询记录等信息。查询渠道:
◎登录征信中心官网:www.pbccrc.org.cn,官网首页中间位置进入“互联网个人信用信息服务平台”进行操作。
◎银行网银:工商银行、建设银行、招商银行、中信银行、广发银行、浦发银行、民生银行、邮储银行、中国银行。
◎手机银行APP:工商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交通银行、中信银行、光大银行、招商银行、广发银行、平安银行、浦发银行、民生银行、农业银行、邮储银行以及中国银联云闪付APP、华夏银行。
2、个人详版征信报告是纸质的,只能通过线下的方式获取。详版征信报告显示的内容最全面,参考价值最大。有完整的信贷信息,包括:放款机构、金额、还款记录等,连逾期金额及月份都显示得明明白白。
[h1]二、网贷是夫妻共同债务吗?[/h1]至于这些借款是夫妻共同债务还是你老公的个人债务,一般要看借款的用途和借款金额的大小。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对方借款的用途,就要调查对方的银行账号明细了。
不过,调查对方的银行账号明细需要对方配合。如果你老公不配合,只能在离婚诉讼中申请法院调查,或由律师持法院调查令调查。
[h1]三、何为夫妻共同债务?[/h1]下列情况下,一般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
1、夫妻就债务达成合意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夫妻一方事后追认或者有其他共同意思表示共负债务的,应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配偶双方的合意,既可以明示也可以默示。明示包括夫妻双方共签借据或一方以短信、微信等方式表示合意;非举债配偶以其名下财产为借款设立抵押,借款后曾归还借款等追认行为。默示包括做出能推断出共同负债的行为,如借款汇入配偶名下实际控制账户等。非举债配偶事后知情但未做出追认的不能认为就债务达成夫妻共负债务的合意。
2、夫妻一方负债用于家庭日常生活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是指夫妻双方及其共同生活的未成年子女在日常生活中的必要开支,包括正常的衣食住行消费、日用品购买、医疗保健、子女教育、老人赡养,以及正当的娱乐、文化消费等,其金额和目的应符合“日常性”和“合理性”。
不同家庭的合理日常家事代理额度存在较大差异,在认定债务是否“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时要注意以下几点:一是法院要根据负债金额大小,当地经济水平,借款名义,夫妻社会地位、职业、资产、收入等因素,综合认定债务是否超出合理日常家事代理额度,并在判决书中载明判断、推理的过程;二是大额债务虽于婚后长时间内形成,但每次金额较小且债务确用于家庭日常生活开销的,应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
3、债权人能够证明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相对于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对于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对外所负债务且明显超出家庭日常生活范畴时,债权人需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的意思表示。
[h1]四、何为一方个人债务?[/h1]下列情况下,一般认定为个人债务:
1、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的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所负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2、与夫妻共同生活明显无关的不合理开支
债务系用于夫妻一方且与夫妻共同生活明显无关的不合理开支,均不具有家庭使用属性,应界定为个人债务。例如无偿担保,夫妻一方为前婚所生子女购买房产、车辆,挥霍消费(如购买与自身消费能力极不匹配的奢侈品、负债打赏网络主播等),违反婚姻忠诚义务(如包养情人、抚养私生子等),危害家庭利益等行为所产生的债务,均不应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
3、另有约定的认定为个人债务
如果债务人与债权人之间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夫妻之间约定为分别财产制且债权人知情的,也应当直接认定为个人债务。
在夫妻离婚纠纷中,遇到此等情况往往比较复杂,必要时最好委托律师协助。

王陆续律师

记录建设工程、离婚纠纷、劳动工伤等各类案件法律规定、司法解释、裁判观点以及办案经验,欢迎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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