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准备起诉离婚时,家庭暴力的证据一般有如下种类:
1、报警。诉讼时可以搜集报警记录、询问笔录,警察出具的告诫书、行政处罚决定书、验伤通知单等等。
2、及时就医。医院就诊记录、病历卡、医药费明细等等。
3、人身安全保护令。
4、及时申请居委会、妇联等社会组织参与调解,搜集调解笔录,或由居委会、妇联等组织出具情况说明作为证据。
5、家庭暴力发生时的录音、录像等视听资料,照片,或事后施暴者写下悔过书、微信记录等。
6、保留证物:如破坏的衣物、使用的凶器等。
7、向街坊邻居等凡是目睹家庭暴力事实过程的人搜集证人证言。家庭暴力发生时,尽量避免“家丑不可外扬”的思维,否则你可能失去此项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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