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关于“同居关系”的处理与审判注意事项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 第三条【同居关系的处理】 当事人提起诉讼仅请求解除同居关系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已经受理的,裁定驳回起诉。 当事人因同居期间财产分割或者子女抚养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三)关于同居关系问题 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规定,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 同居财产纠纷 王陆续律师 2024-06-16 2 热度 0评论
最高法:关于“与他人同居”的理解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 第二条【与他人同居】 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二条、第一千零七十九条、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的“与他人同居”的情形,是指有配偶者与婚外异性,不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地共同居住。 【条文解读】 一、对“与他人同居”的理解 “与他人同居”中的“他人”指的是婚外异性,“同居”是指不以夫妻之名,持续、稳定地共同居住。 首先,从立法目的看,《民 同居财产纠纷 王陆续律师 2024-06-16 1 热度 0评论
同居期间产生的债务如何处理? 基于同居关系期间而产生的债务,必须先分清共同债务和个人债务。同居期间一方欠下的债务,有可能是共同债务,由于同居关系不同于夫妻关系,不能按照《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相关规定来处理,一般个人借的钱由借款人自己偿还。但是如果借钱是用于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的债务,则属于双方共同债务,债权人可以向双方主张债权。 具体来讲,宁波离婚律师认为,共同债务应该由双方共同财产清偿,个人债务则应该由个人的财产来清偿。同居期间 同居财产纠纷 王陆续律师 2024-03-09 31 热度 0评论
同居分手后能否要求对方返还生活开支? 2018年,甲与乙恋爱并同居,乙每月给付甲生活费1500元并共同劳动。2019年,乙搬离甲家。 同居期间,甲以为乙垫付3000元医疗费并支付日常生活开支为由,诉请返还不当得利。 宁波婚姻律师对本案进行分析: 在法律没有明确规定的情况下,男女双方共同生活期间财产收入和生活花费, 首先应依据双方约定处理;没有约定的,应该依据常情常理和公平理念处理。 对于日常生活费: 甲要求乙支付共同生活期间住宿费、伙 同居财产纠纷 王陆续律师 2024-03-09 61 热度 0评论
恋爱期间打胎能要求对方赔偿吗? 构成侵权须具备行为的违法性、行为人主观上有过错、损害事实,以及违法行为与损害事实之间具有因果关系四个要件。 成年男女都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双方在恋爱期间自愿发生性行为,虽然在社会上是不提倡的,但我国法律并没有明确禁止,所以男方的行为不构成侵权。 男方行为虽不构成侵权,但双方发生性行为之后,如果导致女方伤残后果。从公平原则出发,应当对女方的怀孕行为进行补偿。 需要提醒的是,大多数法院并不一定会支持 同居财产纠纷 王陆续律师 2024-03-09 43 热度 0评论
分手后哪些财物可以要求返还? 法律规定,赠与可以附义务,赠与附义务的,受赠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义务,受赠人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恋爱期间情侣之间的相互赠与有表示爱意的一般赠与和以结婚为目的的附义务的赠与。 对于恋爱期间的小额财物赠与应当认定为是维系感情的必要支出,属于无偿赠与,表示爱意的赠与在财产权利经过转移后不可撤销,赠与方无权要求受赠人返还。 以结婚为目的的大额财物的赠与行为,是当事人基于结婚为目的 同居财产纠纷 王陆续律师 2024-03-09 48 热度 0评论
恋爱期间购买房产分手怎么分割? 离婚率越来越高,从恋爱走向婚姻也越来越难,但为了备婚,婚前购置房屋的亦不在少数,那么一旦恋人分手,双方共同购买的房产应当如何分割? 一、一方出资购房登记在出资方名下 仅一方出资购置的房产,且房产证也登记在自己一人名下,应当认定该房屋为其个人财产,分手时另一方无权分割。除非另一方主张出资方曾许诺或双方曾书面协议赠与其房屋相应份额的,关于该承诺的效力在房产办理相关变更登记之前,赠与人可以随时撤销,但经 同居财产纠纷 王陆续律师 2024-01-15 49 热度 0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