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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纠纷审理依据:固定总价合同结算

一、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解答》(2020年12月10日) 01、固定总价合同履行中工程变更的,工程价款如何确定? 答:合同约定固定价款的,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程变更的,承包人能够证明工程变更增加的工程量不属于合同约定包干价范围之内的,有约定的,按约定结算工程价款;没有约定的,可以参照合同约定标准对工程量增减部分予以单独结算;无法参照约定标准结算的,可以参照施
建设工程纠纷审理依据:固定总价合同结算

建设工程纠纷审理依据:诉前结算协议

一、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解答》(2020年12月10日) 01、当事人就工程款结算达成一致后又主张索赔的,如何处理? 答:结算协议生效后,承包人依据协议要求支付工程款,发包人以因承包人原因导致工程存在质量问题或逾期竣工为由,要求拒付、减付工程款或赔偿损失的,不予支持,但结算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 结算协议生效后,承包人以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程延期为由,要求赔偿
建设工程纠纷审理依据:诉前结算协议

建设工程纠纷审理依据:以房抵债

一、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解答》(审委会纪要【2018】3号) 01、发包人与承包人在工程款已届清偿期,约定以房屋折抵工程价款的,对该抵债协议的效力如何认定? 答:发包人与承包人在工程款已届清偿期,约定以房屋折抵工程价款的,一方要求确认以房抵债协议无效或者变更、撤销,经审查抵债协议系当事人真实意思表示,且不存在《合同法》第52条、第54条规定情形的,对其主张
建设工程纠纷审理依据:以房抵债

建设工程纠纷审理依据:质量保证金与履约保证金

一、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法释〔2020〕25号) 01、有下列情形之一,承包人请求发包人返还工程质量保证金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当事人约定的工程质量保证金返还期限届满; (二)当事人未约定工程质量保证金返还期限的,自建设工程通过竣工验收之日起满二年; (三)因发包人原因建设工程未按约定期限进行竣工验收的,自承包人提交工程竣工验收报告九十
建设工程纠纷审理依据:质量保证金与履约保证金

建设工程纠纷审理依据:项目经理与表见代理

一、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当前形势下审理民商事合同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法发【2009】40号) 01、当前在国家重大项目和承包租赁行业等受到全球性金融危机冲击和国内宏观经济形势变化影响比较明显的行业领域,由于合同当事人采用转包、分包、转租方式,出现了大量以单位部门、项目经理乃至个人名义签订或实际履行合同的情形,并因合同主体和效力认定问题引发表见代理纠纷案件。对此,人民法院应当正确适用合同法第
建设工程纠纷审理依据:项目经理与表见代理

建设工程纠纷审理依据:工程内部承包

一、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案件审理指南》(冀高法〔2018〕44号) 01、建筑施工企业与其下属分支机构或在册职工签订合同,将其承包的全部或者部分工程分包给其下属分支机构或职工施工,并在资金、技术、设备、人力等方面给予支持的,可以认定为企业内部承包合同。判断是否为企业的在册职工应以书面劳动合同、社保缴纳凭证、工资发放证明等证据综合予以认定。企业内部职工和下属分支机构不得单独主张工程款
建设工程纠纷审理依据:工程内部承包

建设工程纠纷审理依据:农村自建房屋与住宅装修

一、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相关问题的审判委员会纪要》(2020年12月21日发布) 01、农村自建房屋 依据建筑法第83条规定,农村自建房屋中二层以下(含二层)住宅,属于“农民自建低层住宅”,不受建筑法调整。审判中,当事人仅以施工人缺乏相应资质为由主张施工合同无效的,不予支持。 二、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一庭《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解答(2020年)
建设工程纠纷审理依据:农村自建房屋与住宅装修

建设工程纠纷审理依据:工程重新鉴定

一、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案件审理指南》(冀高法〔2018〕44号) 01、当事人诉前共同委托具有鉴定资质的鉴定机构对涉案工程的工程造价作出鉴定结论,诉讼中一方当事人要求重新鉴定的,人民法院一般不予准许,但有证据推翻该鉴定结论的除外。承包方提出结算申请后,发包人单方委托鉴定,后承包方以发包人委托鉴定结论为依据起诉要求支付工程款的,按诉前共同委托鉴定处理。 02、发包人对承包方提供的结
建设工程纠纷审理依据:工程重新鉴定

建设工程纠纷审理依据:单方委托鉴定效力

一、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建设工程造价鉴定若干问题的解答》(渝高法〔2016〕260号) 01、一方当事人自行委托建设工程造价中介机构作出的咨询意见,人民法院是否采信? 答:一方当事人自行委托建设工程造价中介机构对建设工程造价作出的咨询意见,人民法院原则上不予采信,但该咨询意见经质证,另一方当事人未提出异议,或者提出的异议明显不能成立的,人民法院对该咨询意见可以予以采信。 人民法院对一方当事人自
建设工程纠纷审理依据:单方委托鉴定效力

建设工程纠纷审理依据:工程造价鉴定

一、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一庭《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司法鉴定操作规程》(2015年12月21日) 01、当事人对工程价款存在争议,既未达成结算协议,也无法采取其他方式确定工程款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委托鉴定机构对工程造价进行鉴定。 当事人申请工程造价鉴定,人民法院经审查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准许: (1)双方当事人就工程款数额已协商一致达成协议; (2)合同约定按固定总价结算的合同内
建设工程纠纷审理依据:工程造价鉴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