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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垂直运输费计价的争议案例

某商务中心办公配套设施装修工程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发包人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确定由某公司负责承建。2019年1月签订的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合同显示,工程建安工程费采用定额计价方式,目前处于合同履行阶段。 一、争议事项 本工程存在发包人提供现有客货梯供承包人施工使用的情形,发承包双方对该项目中的装修材料、拆除废料的垂直运输费计算发
关于垂直运输费计价的争议案例

关于餐桌计价的争议案例

某商务中心办公配套设施装修工程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发包人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确定由某公司负责承建。2019年1月签订的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合同显示,工程建安工程费采用定额计价方式,目前处于合同履行阶段。 一、争议事项 本工程存在固定餐桌(非软装部分)、明档(下明档及上明档)构件,发承包双方对该餐桌和构件如何计价存在争议。 二、双方观点 发包人认为,应按定额计价。 承包人认为,上述构件属于家具,家具类装
关于餐桌计价的争议案例

关于工期顺延引起的费用补偿争议案例

某高层住宅建设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发包人采用公开竞标方式,确定由某建筑公司负责承建。2019年8月签订的施工合同显示,合同价格形式为单价合同,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方式,目前处于施工阶段。 一、争议事项 资料显示,工程招标时合同工期为666天,实际工期基础工程757天,结构及装饰工程692天。双方就工期延长达成一致意见,但对发生的大型机械租赁延长、脚手架使用延期、承包人租赁的临时设施搭建场地延期等
关于工期顺延引起的费用补偿争议案例

关于材料调差范围的争议案例

某度假广场工程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发包人通过邀请招标方式,确定由某建筑公司负责承建。2019年4月1日签订的施工合同显示,合同价格形式为单价合同,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方式,目前处于竣工结算阶段。 一、争议事项 合同专用条款第2.8.1约定,合同清单中材料价格除钢筋、钢材、砼外,其他材料均不予调差,并约定钢筋材料、商品砼材料价差调整额=(相应的主体结构施工期的月平均信息价-清单主材基价对应的信息价)×
关于材料调差范围的争议案例

关于开荒清洁区域建筑面积计算的争议案例

某开荒清洁劳务项目发包人采用直接发包方式,确定由某建筑劳务公司负责。2023年签订的劳务分包合同显示,合同价格形式为单价合同,目前处于合同履行阶段。 一、争议事项 合同约定,开荒清洁工程量按实际开荒清洁区域建筑面积计算,发承包双方对于外廊建筑面积计算产生争议。 二、双方观点 发包人认为,根据《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GBT50353-2013(以下简称“建筑面积计算规范”),本工程“外廊”两边临
关于开荒清洁区域建筑面积计算的争议案例

夫妻将共有房产登记为分别占有99%和1%,离婚时如何分割?

♢ 案例索引:刘某与陈某离婚纠纷案【(2019)京民申6063号】 ♢ 裁判要旨:对于案涉102号房屋分割问题,该房屋系双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购买,并已约定按份共有,其中陈某占99%共有份额,刘某占1%共有份额,并有不动产权证书加以登记,应视为夫妻双方对共有财产的分配约定,两审法院根据上述登记份额对102号房屋予以分割,有事实和法律依据。两审法院根据查明的事实并结合相应证据所作判决,并无不当。刘某的
夫妻将共有房产登记为分别占有99%和1%,离婚时如何分割?

因股权受让形成的债务是否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一、裁判要旨 股权转让方未能提供证据证明受让方的配偶知晓并基于案涉股权转让而受益,亦未能提供证据证明受让方就受让的案涉股权用于夫妻共同生活。故对转让方主张受让股权形成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不予支持。 二、案例索引 《李建国、翟成股权转让纠纷案》【(2021)最高法民申931号】 三、争议焦点 因股权受让形成的债务是否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四、裁判意见 最高院认为:案涉《股权转让协议》及相关合同均是刘
因股权受让形成的债务是否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离婚协议约定自愿放弃全部财产,“身无分文”就能避债吗?

来源微信公号:最高人民法院司法案例研究院、上海高院 古话说,欠债还钱,天经地义。然而,一些债务人为达到逃避债务的目的,想方设法地变成“无财产可供执行之人”。 这些“小伎俩”真的有用吗? 面对如此情况,债权人又该如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呢? 近日,上海市松江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松江区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债权人撤销权纠纷案件。案情回放近期,原告陈某作为债权人起诉至人民法院,要求撤销被告周某和其妻子田某的
离婚协议约定自愿放弃全部财产,“身无分文”就能避债吗?

夫妻一方借款给夫妻双方共同投资的公司,是否属于双方共同债务?

案号:(2020)最高法民再84号 裁判要旨 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与双方共同投资的公司作为借款人,与出借人签订的《借款合同》约定借款用于双方共同投资公司的流动资金使用,应认定为借款用于夫妻共同生产经营,且借款发生后,夫妻另一方为该借款提供担保,应认定该方对借款事实明知或者予以追认,该债务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 基本案情 李某与邓某英系夫妻关系。李某与邓某英均为云南天晖投资有限公司的股东。
夫妻一方借款给夫妻双方共同投资的公司,是否属于双方共同债务?

离婚财产纠纷自己不提供线索,要求法院调查对方名下银行信息,不予支持

♢ 案例索引:田某与佟某离婚后财产纠纷案【(2022)辽03民终4411号】 ♢ 裁判要旨:关于上诉人田某要求调取佟某2015年到2017年年末在所有银行的流水、调取佟某2018年后在所有银行的定期存款的申请,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的规定,当事人应就自己的主张提供证据,虽相关法律亦规定了法院调取证据的情形,但法院在民事诉讼中行使的是调查权,而非侦查权,田某未就自己的主张提供证据
离婚财产纠纷自己不提供线索,要求法院调查对方名下银行信息,不予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