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亏损导致组织架构调整,怎么裁员才合法?

前两年,长安福特因为经营亏损导致组织架构调整,就引用《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来裁员。 员工说公司所称的经营亏损和组织架构调整,属于一般商业风险,不适用”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 的确之前很多法院以公司理由是商业风险,而非客观情况,来判公司败诉。 本案中,法院也是反复考虑,认为长安福特品牌在2018年至2020年上半年均处于亏损状态,如果不允许企业作出任何调整或改变,势必对企业
公司亏损导致组织架构调整,怎么裁员才合法?

公司怎么避免“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的裁员变成违法解除?

公司想裁员,在员工方没有出现什么问题的情况下,基本就两条途径:和员工协商解除劳动合同、以及以“公司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为由解除劳动合同。 “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的解除,是合法解除,这种解除公司需要支付N或者N+1,但是这种解除又特别容易变成违法解除,有些公司没遇到,是因为员工再三权衡,觉得拿N走人能接受,就没有下文了,如果员工较真,有不少都可以判定为违法解除。 公司满足“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
公司怎么避免“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的裁员变成违法解除?

公司要注意竞业限制约定的哪些问题?

01 每隔一段时间都会出现这样竞业协议的热搜。 这有什么提示作用呢?就是公司不要全员竞业限制,没有意义,竞业限制协议的对象就是高管+高级技术人员+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 高级管理人员:比如CEO、财务总监、市场总监。 高级技术人员:负责研发核心技术或者掌握关键技术秘密的,比如科技公司的算法工程师、医药公司的研发工程师、架构设计师。 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根据各家公司的具体情况,比如某些销售人员掌握
公司要注意竞业限制约定的哪些问题?

公司以“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为由,怎么做到快速有效裁员?

01 案一(上海二中院发布/2025年4月) A公司与汽车公司的项目合作协议将于2024年6月30日终止。 员工需要于2024年6月29日从项目组撤场。 A公司多次找员工谈,说可以安排其转至同区域其他公司项目组,或通过内部竞聘方式调整其工作岗位,员工都不同意。 2024年6月30日,A公司向员工发送“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的解除通知”。 员工认为是违法解除。 法院认为解除不违法。 02 案二(山东高
公司以“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为由,怎么做到快速有效裁员?

公司利用规章制度开除员工,怎么做可以零成本?

严重违纪的解除,在诉讼中,公司想获胜,一分钱不用给,关键在于弄清楚裁审人员是怎么思考的。 01 根据我的经验,顺序可能是这样的: 1、公司有没有规章制度,没有就不存在违纪解除。 规章制度内容 2、规章制度的内容是不是违法或者不合理,是的话,可能是违法解除; 3、有规章制度的,如果只有违纪行为,没有具体处罚措施,可能是违法解除; 4、规章制度的内容与劳动合同的约定有没有不一致的,比如规章制度规定医疗
公司利用规章制度开除员工,怎么做可以零成本?

解除劳动关系纠纷,都是由公司举证吗?

有些人对劳动争议司法解释一第44条:因用人单位作出的开除、除名、辞退、解除劳动合同、减少劳动报酬、计算劳动者工作年限等决定而发生的劳动争议,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 结论是所有解除劳动关系的案子都由公司举证,举不出来就是违法解除。 这话说绝对了。 民事案件的基本举证原则是“谁主张、谁举证”。 根据这个原则,员工要求解除劳动关系的经济补偿金或者赔偿金,该由员工举证,视频对44条的解读是统统该由公司举证。
解除劳动关系纠纷,都是由公司举证吗?

公司规章制度在走民主程序时,有员工反对,制度还能生效吗?

有些公司在走规章制度民主程序时担心,员工提反对意见,这制度还能生效吗? 规章制度的制定事实上是公司的一种单方行为,民主程序的核心是走完法定程序,而不是必须要求双方达成一致,走完程序,规章制度仍然可以生效。 民主程序的三步骤是: 1、经职工代表大会或全体职工讨论; 2、职工或职工代表提出修改完善方案或意见; 3、公司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最终文本。 看到了吗,职工代表就能搞定这个程序。 那职
公司规章制度在走民主程序时,有员工反对,制度还能生效吗?

公司业务量减少,可以安排个别员工待岗吗?

实务中,公司以业务萎缩为理由,安排个别员工待岗基本判定为不合理。 这个说法可能面临调整。 曹是材料工程师,在满足公司没有停工停产;曹是研发部唯一待岗人员;曹明确不同意待岗的情况下,被公司单方面决定待岗了。 随后曹不能打卡考勤,被公司要求离开办公场所,禁止进入厂区和办公区,被移出所有相关群,并禁用公司邮箱账号。 之后十个月,公司每月转工资,5000-30000元不等,逐月降低,公司说这钱的构成是待岗
公司业务量减少,可以安排个别员工待岗吗?

公司亏损导致组织架构调整,怎么裁员才合法?

前两年,长安福特因为经营亏损导致组织架构调整,就引用《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来裁员。 员工说公司所称的经营亏损和组织架构调整,属于一般商业风险,不适用”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 的确之前很多法院以公司理由是商业风险,而非客观情况,来判公司败诉。 本案中,法院也是反复考虑,认为长安福特品牌在2018年至2020年上半年均处于亏损状态,如果不允许企业作出任何调整或改变,势必对企业
公司亏损导致组织架构调整,怎么裁员才合法?

离职前员工下载大量公司文件,公司还要支付离职经济补偿金吗?

公司和员工签了《协商解除劳动合同协议》后,发现员工以前存在违纪行为,或者员工在离职前发生了违纪行为,这些情况,可不少见。 三年前,我负责一家有外资背景的广告公司用工专项,接手三个月,一位肤白貌美的高级客户经理要离职,和公司谈离职赔偿,大约是25万,离职协议发过来让我审。 外资公司的协议又长又饶,九页的协议,很多关于资料和信息保密的条款。 比如,在2022年3月31日下班之前,您应将所有由您掌握的公
离职前员工下载大量公司文件,公司还要支付离职经济补偿金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