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离婚律师:起诉离婚后能随便处分财产吗 有人以为向法院起诉离婚后,婚姻关系就算解除了,自己名下的钱想怎么花就怎么花。这个想法很危险。起诉离婚只是诉讼程序的开始,在法院判决生效前,夫妻关系仍然存续,名下财产多数还是夫妻共同财产。 一句话结论:起诉离婚后、判决生效前,夫妻关系尚未解除,一方擅自转移、挥霍、隐匿夫妻共同财产的,离婚分割时可被认定少分或不分。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1092条: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 婚姻家事 王陆续律师 2024-02-27 308 热度 0评论
宁波离婚律师:全职母亲离婚时能分财产吗 很多全职妈妈担心自己没有收入,离婚时就分不到财产。这种担心没有必要。婚姻存续期间取得的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原则上由双方平等分割,全职妈妈同样可以分到财产,在特定情况下还可以多分。 一句话结论:全职母亲离婚时有权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在抚养子女、对方存在过错等情况下,法院可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多分。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1062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婚姻家事 王陆续律师 2024-02-27 321 热度 0评论
宁波离婚律师:婚前财产婚后买房登记对方名下算谁的 再婚夫妻中常见这样的问题:一方卖掉婚前房产,用卖房款婚后买房,登记在配偶名下。离婚时这套房到底怎么分?实务中争议较大,需要结合资金来源、登记情况和双方合意综合判断。 一句话结论:婚前财产在婚后购房并登记在对方名下的,房产性质可能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但分割时应将婚前财产出资部分及其对应增值归出资方,剩余部分由双方分割。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1062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为夫妻共同 婚姻家事 王陆续律师 2024-02-26 285 热度 0评论
宁波离婚律师:离婚后财产分割诉讼时效怎么算 离婚后才发现财产没分完,或者发现对方转移了财产,还能起诉吗?很多人担心过了时间就不能主张了。离婚后财产分割的时效要分不同情况,不能一概而论。 一句话结论:离婚时未分割的夫妻共同财产,请求分割不受诉讼时效限制;离婚后发现对方隐藏、转移财产的,应自发现之日起三年内起诉主张再次分割。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196条:下列请求权不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二)不动产物权和登记的动产物权的权利人请求返还财产 婚姻家事 王陆续律师 2024-02-26 186 热度 0评论
宁波离婚律师:转移夫妻共同财产法院怎么认定 离婚案件中,一方怀疑对方转移财产的情况很多,但法院真正认定转移并不容易。因为多年共同生活中,正常消费和恶意转移的界限往往比较模糊。 一句话结论:夫妻一方在离婚前或离婚诉讼期间,未经对方同意将大额夫妻共同财产转出、取现、无偿转让或赠与第三人,且无法作出合理解释的,法院可能认定为转移夫妻共同财产,分割时可少分或不分。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1092条: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 婚姻家事 王陆续律师 2024-02-26 340 热度 0评论
宁波离婚律师:婚内获得的死亡赔偿金是共同财产吗 婚姻存续期间,一方父母因交通事故去世,肇事方支付的死亡赔偿金,离婚时另一方能否要求分割?这个问题在实务中存在争议,但主流观点认为死亡赔偿金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一句话结论:夫妻一方在婚内因近亲属死亡获得的死亡赔偿金,具有人身专属性,是对死者近亲属的精神抚慰和物质补偿,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无需分割。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1063条: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 婚姻家事 王陆续律师 2024-02-26 436 热度 0评论
宁波离婚律师:淘宝网店离婚时能否分割 近几年离婚案件中,淘宝网店、抖音账号、微信公众号等虚拟资产越来越多。有人经营多年,店铺信誉、粉丝数量、经营流水都不小,离婚时另一方要求分割,这类资产怎么处理? 一句话结论: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注册并经营的淘宝网店,其店铺价值、经营收益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可以协商归属,协商不成的由法院根据方便经营、照顾子女和无过错方等原则判决。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1062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生产、经 婚姻家事 王陆续律师 2024-02-26 230 热度 0评论
宁波离婚律师:假离婚买房后房屋归谁 为规避限购、降低首付比例或获取购房资格,有些夫妻选择先办离婚买房,再复婚。一旦感情生变,房产归属往往成为最大争议。 一句话结论:法律上不存在\"假离婚\"。只要办理了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就具有法律效力。离婚后购买的房屋登记在谁名下、由谁出资,一般认定为该方个人财产,主张\"假离婚\"要求重新分割的一方需承担严格举证责任。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1076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 婚姻家事 王陆续律师 2024-02-26 359 热度 0评论
宁波公司律师:未经配偶同意转让股权有效吗 夫妻一方是股东,另一方不是公司股东。离婚时,股东一方擅自将名下股权转让给第三人,配偶能否主张转让无效?这个问题在公司法和婚姻家庭法交叉领域很常见。 一句话结论:股权登记在夫妻一方名下的,该方有权独立行使股东权利并对外转让股权,原则上无需配偶同意;但若与第三人恶意串通、无偿或明显低价转让以转移夫妻共同财产,配偶可主张股权转让合同无效。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71条: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 公司法律 王陆续律师 2024-02-26 219 热度 0评论
宁波离婚律师:父母出资给子女买房要注意什么 父母出资给子女买房,初衷是帮助孩子,但子女一旦离婚,这笔出资很容易变成争议焦点。房产分割时,出资性质的认定直接影响结果。 一句话结论:父母出资为子女购房,最好在出资时通过书面协议、公证或夫妻财产约定明确出资性质及赠与对象,否则婚内出资通常会被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1062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受赠的财产,为夫妻共同财产,除非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 《民法典》第106 婚姻家事 王陆续律师 2024-02-26 426 热度 0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