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实际施工人受偿范围纠纷的24条裁判规则 01、实际施工人有权获得施工利润。 【裁判要旨】: 最高人民法院认为,泾渭公司认为合同无效,武东不应当获得工程利润。在本案中,泾渭公司将案涉工程转包给没有资质的个人武东,泾渭公司对《项目施工委托书》的无效存在过错。一审中已经按照《项目施工委托书》的约定扣除了泾渭公司收取的管理费,如再扣除利润,该利润被泾渭公司获得,泾渭公司违法转包反而取得了实际施工人本应获得的利润,不仅违背《项目施工委托书》的约定 裁判观点与指引 王陆续律师 2024-01-21 256 热度 0评论
关于建设工程价款支付纠纷的62条裁判规则 01、最高院民一庭:建设施工合同的发包方能否以承包方未开具发票作为拒绝支付工程款的先履行抗辩的事由? 答:我国《民法典》第五百二十六条对先履行抗辩权的规定为:\"当事人互负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应当先履行债务一方未履行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题行请求。先履行一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请求。”先履行抗辩权,是指依照合同约定或法律规定负有先履行义务的一方当事人,届期未履行义务 裁判观点与指引 王陆续律师 2024-01-21 346 热度 0评论
四川高院、省劳动仲裁委: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有关问题的会议纪要 为统一裁审标准,提高劳动争议案件的裁审质效,加强劳动争议仲裁与诉讼的有效衔接,实现劳动争议案件的诉源治理,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四川省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多次召开会议,对劳动争议案件有关问题进行研讨,就劳动关系、劳动报酬、社会保险等有关问题形成一致意见。现纪要如下: 一、关于劳动关系的有关问题 1、劳动关系确认属于劳动争议的受案范围,应当适用劳动争议申请仲裁时效期间为一年的规定。 2、拥有学籍的全 司法规范文件与观点 王陆续律师 2024-01-20 357 热度 0评论
四川高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若干疑难问题的解答 一、诉裁衔接及受理的问题 1、当事人向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以下简称仲裁委)申请仲裁后又撤回申请并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不能视为已经过仲裁前置程序,可裁定不予受理;已经受理的裁定驳回起诉,并告知其先向仲裁委申请仲裁。 因申请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仲裁庭许可中途退庭,仲裁委依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三十六条第一款规定作出自动撤回申请决定后,申请人不服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经审查 司法规范文件与观点 王陆续律师 2024-01-20 296 热度 0评论
天津高院:关于审理劳动人事争议案件的会议纪要(2019年) 为依法保护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妥善解决劳动人事争议案件仲裁和诉讼中的疑难问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以下简称《调解仲裁法》)等相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市高院和市人社局围绕劳动人事争议案件审理中亟需解决的十个问题进行了深入研讨,并广泛征求了全市法院和市区两级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的意见,现纪要如下: 一、仲裁阶段的保 司法规范文件与观点 王陆续律师 2024-01-20 400 热度 0评论
宁波离婚律师:婚前房产离婚后配偶有居住权吗? 刘先生婚前全款购买了一套住房,离婚时妻子提出自己没有其他住房,要求继续居住。刘先生认为房子是自己的,对方无权继续住。 一句话结论:结婚本身不产生对配偶婚前房产的法定居住权;但离婚时一方生活困难且无房居住,法院可依据离婚经济帮助制度,判决给予一定期限的居住帮助或金钱帮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六十六条规定,居住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对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的用益物权,以满足生活 婚姻家事 王陆续律师 2024-01-20 307 热度 0评论
宁波离婚律师:婚内约定财产归各自所有,离婚怎么分? 孙女士和丈夫婚后签订了书面协议,约定双方工资、奖金、投资收益等归各自所有。如今两人离婚,丈夫主张按协议各拿各的,孙女士则认为自己对家庭付出较多,不应完全按协议处理。 一句话结论:书面婚内财产约定原则上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离婚时应按约定处理各自财产;但承担较多家务劳动的一方仍可依法主张家务劳动补偿,生活困难的一方也可请求适当经济帮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规定,男女双 婚姻家事 王陆续律师 2024-01-20 259 热度 0评论
关于建设工程发票与税金纠纷的52条裁判规则 01、发包人能否以承包人未交付发票为由抗辩工程价款履行义务? 答: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作为一种双务合同,依据其合同的性质,合同抗辩的范围仅限于对价义务,也就是说,一方不履行对价义务的,相对方才享有抗辩权。《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八十八条第一款规定:“建设工程合同是承包人进行工程建设,发包人支付价款的合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中的主要义务就是一方完成合同项下的建设工程,另一方依约支付工程价款。而交付 裁判观点与指引 王陆续律师 2024-01-20 483 热度 0评论
河南高院民四庭:建设工程纠纷案件中鉴定的启动与审查要点(2023) 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的审理中,涉及的工程造价、工程质量、工期和停窝工损失费用等专门性问题,属于案件基本事实且往往需要进行鉴定。而工程鉴定的启动和审查直接涉及当事人的程序权利和实体利益,影响诉讼的进程、方向和案件处理结果。同时,由于工程鉴定的材料多、周期长、专业性强,实践中对是否应当进行鉴定以及对鉴定意见如何进行审查等把握不准,导致建工案件审理中出现的问题也比较多。针对建设工程鉴定中的主要事项 司法规范文件与观点 王陆续律师 2024-01-20 267 热度 0评论
重庆三中院:建设工程典型案例 一、刘某诉重庆某实业有限公司、第三人重庆市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实际施工人的认定 【裁判要旨】: 对于实际施工人的界定,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一是产生于转包、违法分包等行为,由此导致建设工程合同无效。有效的合同不存在实际施工人。二是存在最终投入资金、人工、材料、机械设备并完成施工的行为。三是实际施工人实施施工的对象应当是独立的单项工程,而非分部或分项工程。四是对工程享有施工 案例解读 王陆续律师 2024-01-20 170 热度 0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