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婚内约定财产归各自所有,离婚怎么分?
- 婚姻家事
- 2024-0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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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女士和丈夫婚后签订了书面协议,约定双方工资、奖金、投资收益等归各自所有。如今两人离婚,丈夫主张按协议各拿各的,孙女士则认为自己对家庭付出较多,不应完全按协议处理。
一句话结论:书面婚内财产约定原则上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离婚时应按约定处理各自财产;但承担较多家务劳动的一方仍可依法主张家务劳动补偿,生活困难的一方也可请求适当经济帮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规定,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第一千零八十八条规定,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第一千零九十条规定,离婚时一方生活困难,有负担能力的另一方应当给予适当帮助。
核心要点
- 书面约定有效。只要协议系双方真实意思、内容合法,就对双方产生约束力。
- 约定各自所有后不再法定共有。离婚时各自名下的财产原则上归各自所有。
- 家务补偿仍可主张。即便实行AA制,承担较多家务的一方仍有权请求补偿。
- 经济帮助仍需考虑。离婚时一方生活困难,另一方应给予适当帮助。
- 协议可撤销或无效。存在欺诈、胁迫、重大误解或显失公平等情形的,可依法请求撤销或确认无效。
边界条件
- 协议若损害债权人利益,债权人可依据民法典第五百三十八条、第五百三十九条行使撤销权。
- 口头财产约定难以举证,法院通常不予采信。
- 协议内容违法或违反公序良俗的,相关条款无效。
- 协议约定“谁挣谁花”不影响对未成年子女的抚养义务。
可操作步骤
- 审查婚内财产协议的形式和内容,确认是否具备书面形式、双方签字。
- 收集协议履行过程中的证据,如各自账户流水、财产购置凭证等。
- 协商离婚财产分割方案,优先按协议执行。
- 承担家务较多的一方,准备家务劳动证据并主张补偿。
- 必要时提起诉讼,请求确认协议效力或撤销协议。
常见误区
- 误区一:签了AA制协议离婚一定各拿各的。协议有效时确实如此,但家务补偿和经济帮助仍可另行主张。
- 误区二:家务劳动在AA制下无权补偿。家务劳动补偿与财产约定是两条独立法律制度。
- 误区三:婚内财产协议可以逃避债务。损害债权人利益的协议条款,债权人可依法撤销。
律师署名:王陆续律师,广东知恒(宁波)律师事务所。执业领域:婚姻家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