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上离婚了,想通过购买保险来转移夫妻共同财产避免分割是行不通的。
用夫妻共同财产购买的保险也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具体的分割方式为:
一、退保,分现金。
现在很多保险具有理财性质,也有其现金价值。退保后可以分到手的现金价值。但对于投保时间比较短的情况下,保单的现金价值比较低。如果要退保的话,保险公司会扣除手续费用、佣金成本等费用,到手的现金不及缴纳的保费。这对于夫妻双方来讲都是损失。那么就可以用第二种方式分割。
二、一方取得保单,给另一方一半的现金价值补偿。
不建议退保,因为退保只能退现金价值,会远远低于所交的保费。另外,如果想重新配置保险也未必有合适的保险方案,重新投保保险利益可能会不如以前。那么就可以把保险单转让给被保险的夫妻一方。转让后,被保险人将人寿保险的现金价值的一半支付给另外一方。
当然,也不是所有保单都需要在离婚时分割的。比如:
婚前购买的保险,且在婚前已经交清保费,属于一方个人财产,不需要分割;
用婚前财产购买的保险,属于一方个人财产,不需要分割;
父母出钱为一方购买的保险,并明确赠与给一方的,属于一方个人财产,不需要分割。
因意外、重大疾病、伤残获得的赔偿金,不管保险是在婚前买的,还是婚后用共同财产购买的,都属于被保险人的个人财产,离婚时也不需要分割。
专业婚姻律师建议财产保护需要提前规划,以免离婚时被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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