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买房,婚后父母还贷,三招教你如何妥善解决?

今天有这样一个咨询,婚前父母出首付给儿子买了套房子,贷款也是父母每个月按时还到还贷账户,直到结婚后,男方没有还过贷款。这种情况,房产一般认定是男方个人财产,并且还贷及增值也是男方个人财产。
根据《民法典》婚姻家庭变司法解释的规定,婚前买房,婚后还贷,如果使用的是婚后的收入或者是公积金来还贷,或者是对方帮助还贷,那么婚后还贷及对应增值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如果离婚,婚后还贷以及对应增值需要补偿给对方一半。
但像今天这个咨询,一直是父母在帮助还贷,没有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存在夫妻共有部分,离婚的话,不需要分割。
因为生活中存在太多这样的问题,婚后父母帮助子女还贷这个问题上,李律师建议注意以下事项:
1、父母还贷最好是按照还贷的时间还的金额,固定时间,固定金额转到还贷的银行卡中,能够直接表明资金用于还贷。很多案件的争议在于父母的转账比较混乱,无法直接指向用于还贷。
2、可以签赠与协议明确赠与还贷赠与给子女个人,或者转账时备注赠与给子女个人,与配偶无关。避免婚后还贷,被理解为对双方的赠与。
3、资金需要确实是来自于父母,而不是子女转给父母的。生活中有些人,先把自己的收入给父母,然后由父母转到还贷账户还贷。这种还会认为是夫妻共同还贷,甚至会认定是转移夫妻共同财产。

王陆续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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