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离婚时有限公司股权怎么分?

宁波一对夫妻离婚时,丈夫名下持有某有限责任公司20%股权,该股权系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出资取得。妻子主张分割股权份额,丈夫则认为公司其他股东不会同意,只能补偿现金。

一句话结论:婚后以夫妻共同财产出资取得的有限责任公司股权,离婚时可以分割;配偶一方主张成为股东的,须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且放弃优先购买权;否则只能就股权折价补偿款进行分割。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十三条: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涉及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中以一方名义在有限责任公司的出资额,另一方不是该公司股东的,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二)夫妻双方就出资额转让份额和转让价格等事项协商一致后,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但愿意以同等价格购买该出资额的,人民法院可以对转让出资所得财产进行分割。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也不愿意以同等价格购买该出资额的,视为其同意转让,该股东的配偶可以成为该公司股东。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八十四条: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的,应当将股权转让的数量、价格、支付方式和期限等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其他股东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

核心要点

  1. 婚后取得股权原则上属共同财产。以夫妻共同财产出资或婚后增值的股权,离婚时应作为共同财产分割。

  2. 分割方式有两种。一是股权份额分割,配偶成为股东;二是股权折价补偿,由持股一方向另一方支付折价款。

  3. 成为股东须其他股东同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且放弃优先购买权,配偶方可登记为股东。

  4. 股权价值评估是关键。双方协商不成的,可委托专业评估机构对股权价值进行评估。

边界条件

  • 股权系婚前个人财产出资取得的,原则上归个人所有,但婚后增值及分红收益可能作为共同财产分割。
  • 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有特别限制的,应优先适用章程约定。
  •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或夫妻公司的股权分割,处理规则相对灵活。

可操作步骤

  1. 调取公司工商登记信息、公司章程、出资证明,确认股权取得时间和出资来源。
  2. 协商选择分割方式:股权份额分割或折价补偿。
  3. 如需成为股东,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并征求是否同意转让及是否放弃优先购买权。
  4. 协商确定股权价值,协商不成的委托评估机构评估。
  5. 根据协商结果或法院判决办理股权变更登记或支付补偿款。

常见误区

误区一:婚后登记在一方名下的股权就是个人财产。 错误。婚后以共同财产出资取得的股权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误区二:配偶可以直接要求分割一半股权。 错误。能否成为股东受公司法和其他股东优先购买权限制。

误区三:股权价值按注册资本计算。 错误。应结合公司净资产、盈利能力、市场行情等综合评估。

律师署名:王陆续律师,广东知恒(宁波)律师事务所

执业领域:公司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