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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诉离婚证据搜集指南——基本材料

1、民事起诉状正本一份,副本按被告人数提交相应份数,同时给法院一份(离婚一般只有一个被告,因此起诉时提交两份即可,如受诉法院已经完全实现电子化,则微法院或立案系统提交即可)。起诉状的纸张大小为A4,必须用墨水笔(黑色、蓝黑色)书写或打印。起诉状正本、副本均需原告本人亲笔签名,副本与正本一致,不能是复印件 2、原告身份材料:提交本人身份证或户口本复印件。 3、被告身份材料:提交公安机关出具的户籍信息
起诉离婚证据搜集指南——基本材料

一方不能生育、不愿意生育,法院一定判决离婚吗?

生育是不是结婚的目的?在当代年轻人眼里,这已经不是一个应该必须回答是的问题了,很多人都认为对于现在的情形应该加上一脚油门而不是接盘。不过,口号归口号,私下里未必如是。 《民法典》中,对于夫妻双方的义务没有规定必须生育。《妇女权益保障法》明确规定:“妇女依法享有生育子女的权利,也有不生育子女的自由”。但一方不能生育或不愿意生另一方是否会同意结婚?我看很大可能不行。我不一定要生,但你不能不会生,就是这
一方不能生育、不愿意生育,法院一定判决离婚吗?

同性恋形式夫妻互不干涉的协议有效吗?婚后发现对方是同性恋怎么离婚?

同性恋不应当受歧视,但是个人在当代中国环境下生活难逃传统观念的束缚,但不少同性恋者会隐瞒自己的性倾向而与异性结婚,这导致很多女性成为同妻,铸成婚姻无爱的悲剧。 一、形式婚姻夫妻互不干涉的协议有效吗?民法典婚姻家庭编规定了夫妻之间诸多权利义务,例如:禁止重婚。禁止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禁止家庭暴力。禁止家庭成员间的虐待和遗弃。家庭应当树立优良家风,弘扬家庭美德,重视家庭文明建设。夫妻应当互相忠实,互相
同性恋形式夫妻互不干涉的协议有效吗?婚后发现对方是同性恋怎么离婚?

离婚时全职妈妈如何争取孩子的抚养权?

全职妈妈在争取孩子的抚养权问题上,优势和劣势都非常明显。 优势:一直抚养照顾小孩,更熟悉小孩的生活习惯和个性特点,突然变更抚养人可能会引起小孩的不适,法官在这个问题上,一般不主张变更抚养人和抚养环境。 劣势:没有收入来源,不足以在离婚后为小孩提供稳定的生活来源。 解决这一问题的方法有: 1、找一份合适的工作,收入并不要求比男方高,物质条件并非决定孩子抚养权的唯一因素,证明你有抚养的能力即可。 2、
离婚时全职妈妈如何争取孩子的抚养权?

全国法院:审理工程质量保证金纠纷的指导意见与裁判规则

一、最高人民法院 01、有下列情形之一,承包人请求发包人返还工程质量保证金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当事人约定的工程质量保证金返还期限届满; (二)当事人未约定工程质量保证金返还期限的,自建设工程通过竣工验收之日起满二年; (三)因发包人原因建设工程未按约定期限进行竣工验收的,自承包人提交工程竣工验收报告九十日后当事人约定的工程质量保证金返还期限届满;当事人未约定工程质量保证金返还期限的,自承
全国法院:审理工程质量保证金纠纷的指导意见与裁判规则

全国法院:审理工程审计纠纷的指导意见与裁判规则

一、最高人民法院第六巡回法庭裁判观点 01、建设工程合同约定以审计部门出具的审计报告或者结论作为工程价款结算依据的,该如何理解和把握? 答:建设工程合同约定以审计部门出具的审计报告或者结论作为工程价款结算依据,发包人未按约报请审计部门对工程价款进行审计的情况下,以未经审计部门审计为由拒付工程价款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如果审计部门未在合理期限内进行审计或者出具审计报告或结论,或者有证据证明审计结论明
全国法院:审理工程审计纠纷的指导意见与裁判规则

全国法院:审理建设工程工期纠纷的指导意见汇编

一、最高人民法院 01、当事人对建设工程开工日期有争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分别按照以下情形予以认定: (一)开工日期为发包人或者监理人发出的开工通知载明的开工日期;开工通知发出后,尚不具备开工条件的,以开工条件具备的时间为开工日期;因承包人原因导致开工时间推迟的,以开工通知载明的时间为开工日期。 (二)承包人经发包人同意已经实际进场施工的,以实际进场施工时间为开工日期。 (三)发包人或者监理人未发出开
全国法院:审理建设工程工期纠纷的指导意见汇编

全国法院:审理建设工程黑白合同纠纷司法观点汇编

一、新建工司法解释规定 01、第二条 招标人和中标人另行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约定的工程范围、建设工期、工程质量、工程价款等实质性内容,与中标合同不一致,一方当事人请求按照中标合同确定权利义务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招标人和中标人在中标合同之外就明显高于市场价格购买承建房产、无偿建设住房配套设施、让利、向建设单位捐赠财物等另行签订合同,变相降低工程价款,一方当事人以该合同背离中标合同实质性内容为由
全国法院:审理建设工程黑白合同纠纷司法观点汇编

全国法院:审理建设工程内部承包纠纷司法观点汇编

一、最高人民法院 各级人民法院在审判工作中,将切实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相关法律法规,依法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合法权益,对各类市场主体坚持“法无禁止即可为”原则。我们同样赞同,“建筑企业有自主经营的权利,在不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时,有权自主选择和决定自己的经营模式”。但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的规定,司法解释不宜直接就规范和保障建筑企业“内部项目经济责任制承包经营”问题作出规定。至于
全国法院:审理建设工程内部承包纠纷司法观点汇编

全国法院:审理建设工程管理费纠纷司法观点汇编

一、建设管理费的来源与标准 01、第五条项目建设管理费是指项目建设单位从项目筹建之日起至办理竣工财务决算之日止发生的管理性质的支出。包括:不在原单位发工资的工作人员工资及相关费用、办公费、办公场地租用费、差旅交通费、劳动保护费、工具用具使用费、固定资产使用费、招募生产工人费、技术图书资料费(含软件)、业务招待费、施工现场津贴、竣工验收费和其他管理性质开支。 项目建设单位应当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
全国法院:审理建设工程管理费纠纷司法观点汇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