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包人或实际施工人原因导致工程质量不合格的,发包人可以要求其承担维修费用或赔偿责任 【方法解析】 因承包人原因导致工程质量不合格的,发包人有权随时要求承包人采取补救措施直至达到合同要求的质量标准,由此增加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如果承包人拒绝采取补救措施,发包人可以要求承包人承担维修费用 工程质量 王陆续律师 2024-08-19 14 热度 0评论
发包人擅自使用工程的,对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之外的工程质量申请鉴定一般不被准许 【方法解析】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 》第十四条规定,建设工程未经竣工验收,发包人擅自使用后,又以使用部分质量不符合约定为由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是承包人应当在建设工程的合理使用寿命内对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质量承担民事责任。可见,发包人对未竣工验收的建设工程擅自使用的,不享有对建设工程部分质量进行索赔的权利,但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质 工程质量 王陆续律师 2024-08-19 8 热度 0评论
工程存在质量缺陷的,发包人在要求承包人修理、返工或者改建之前不得扣减工程款 【方法解析】 根据《民法典》第五百二十六条,当事人互负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先履行一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要求。可见,发包人作为后履行义务支付工程款的一方,对于承包人未按照合同约定提供符合质量要求的工程,或者经验收不合格,拒不返工修理的,可以抗辩不履行付款义务。但如果工程只是部分质量不合格,发包人不能据此拒付整体工程价款。《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 工程质量 王陆续律师 2024-08-19 44 热度 0评论
项目工作人员超出职务或授权范围行为的,授权单位可能承担责任 【方法解析】 建筑工程领域普遍存在挂靠、转包、违法分包等不规范情形,单位对项目工作人员、实际施工人的行为授权边界模糊,因此表见代理现象频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七十二条,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仍然实施代理行为,相对人有理由相信行为人有代理权的,代理行为有效。可见,表见代理首先需要具有权利外观,即行为人无权代理行为在客观上形成具有代理权的表象;其次需要合同相对人 工程合同 王陆续律师 2024-08-17 5 热度 0评论
监理同意进入下一道工序的,视为验收部分工程质量合格 【方法解析】 建设工程施工过程存在工序,对于工程中的重要工序,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检查,确认其达到相关质量要求才能进行下一道工序。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三条规定,工程监理单位依法对建设工程质量负责。监理人员要按规定采取旁听、巡视和平行检验等形式,按作业程序即时跟班到位进行监督检查,对达不到质量要求的工程不得签字,并有权责令返工,有权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工程质量 王陆续律师 2024-08-17 36 热度 0评论
当事人对未完工程质量有争议的,应申请司法鉴定或提供相关证据 【方法解析】 未完工程指的是未完工的工程或发承包双方在竣工验收前发生争议使双方难以协商完成验收工作的情形。由于无法竣工验收,未完工程质量是否合格通常通过司法鉴定确定。已完工部分的过程性验收资料、符合规范的质监部门检测结果亦可作为工程质量证据。如果发包人单方委托质量鉴定,需要鉴定机构应具备相应的专业资质,进行鉴定的工程部位应尽可能避免使用,发包人应提前书面发函邀请承包人共同参与鉴定,如果单方质量鉴定 工程质量 王陆续律师 2024-08-17 12 热度 0评论
发包人代表在授权范围内进行签字的,原则上有效 【方法解析】 发包人代表是由发包人任命并派驻施工现场,在发包人授权范围内,处理合同履行过程中与发包人有关的具体事宜的人。可见,发包人代表与发包方存在职务代表或职务代理关系,发包人代表可以在授权范围内与承包人方就施工过程中涉及的责任事件进行签认证明。发包人代表超出 工程合同 王陆续律师 2024-08-17 54 热度 0评论
监理签署文件内容系与工程量、工期、工程质量相关的,原则上有效 【方法解析】 监理人是受发包人委托进行工程监督管理的法人或其他组织,职责是代表发包人对工程施工相关事项进行检查、查验、审核、验收,并签发相关指示。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三条规定,工程监理单位依法对建设工程质量负责。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 》第二十条,当事 工程合同 王陆续律师 2024-08-16 11 热度 0评论
发包人实际管理未经验收竣工项目的,视为对工程擅自使用 【方法解析】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九十九条规定,建设工程竣工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十六条也规定建设工程经验收合格的,方可交付使用。实践中,建设工程可能在未经竣工验收的情况下被发包人擅自使用。关于对“发包人擅自使用”的认定,“擅自”是指发包人不组织竣工验收而对工程提前使用的行为,未经竣工验收,即使承包人同意也应属于擅自 工程合同 王陆续律师 2024-08-16 14 热度 0评论
竣工验收报告存在形式瑕疵的,需结合其他证据证明工程竣工验收合格 【方法解析】 竣工验收指建设工程项目竣工后对该项目是否符合规划设计要求以及建筑施工和设备安装质量进行全面检验后,取得竣工合格资料、数据和凭证的过程。 工程质量 王陆续律师 2024-08-16 22 热度 0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