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进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便民化服务工作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 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是工伤保险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职工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前提。当前,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工作总体情况是好的,但也存在管理制度不完善、信息化建设滞后、便民服务不到位等问题。为贯彻党中央、国务院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和深化“放管服”改革要求,落实部党组关于加强人社系统行风建设部署,推进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便民化服务工 行政法规与部门规章 王陆续律师 2024-07-30 7 热度 0评论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关于生产安全事故认定若干意见问题的函》 (政法函39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各省级煤矿安全监察局: 近来,一些地方和部门反映,对由于某些原因造成的事故是否属于生产安全事故,如何认定和统计,希望能有个意见。这也是随着安全立法工作的深入和加强出现的新问题。经研究,对生产安全事故认定的若干问题作如下解释,供你们掌握。 一、生产安全事故的认定原则 一是严格依法认定、适度从严的原则;二是从实际出 行政法规与部门规章 王陆续律师 2024-07-30 11 热度 0评论
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 劳社部发〔2005〕1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局): 近一个时期,一些地方反映部分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签订劳动合同,发生劳动争议时因双方劳动关系难以确定,致使劳动者合法权益难以维护,对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带来不利影响。为规范用人单位用工行为,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促进社会稳定,现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确立劳动关系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未订立书面劳 行政法规与部门规章 王陆续律师 2024-07-30 1 热度 0评论
关于工伤保险费率问题的通知 劳社部发〔2003〕29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局)、财政厅(局)、卫生厅(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 为贯彻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合理确定工伤保险费率,促进工伤预防,实现工伤保险费用社会共济,经国务院批准,现就工伤保险费率问题通知如下: 一、关于行业划分 根据不同行业的工伤风险程度,参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02),将行业划分为三个类别:一类为风险较小 行政法规与部门规章 王陆续律师 2024-07-30 6 热度 0评论
工伤预防费使用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条 为更好地保障职工的生命安全和健康,促进用人单位做好工伤预防工作,降低工伤事故伤害和职业病的发生率,规范工伤预防费的使用和管理,根据社会保险法、《工伤保险条例》及相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工伤预防费是指统筹地区工伤保险基金中依法用于开展工伤预防工作的费用。 第三条 工伤预防费使用管理工作由统筹地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会同财政、卫生计生、安全监管行政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相关 行政法规与部门规章 王陆续律师 2024-07-30 10 热度 0评论
工伤认定办法 第一条 为规范工伤认定程序,依法进行工伤认定,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按照本办法执行。 第三条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 行政法规与部门规章 王陆续律师 2024-07-30 2 热度 0评论
工伤保险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保障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职工获得医疗救治和经济补偿,促进工伤预防和职业康复,分散用人单位的工伤风险,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和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以下称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条例规定参加工伤保险,为本单位全部职工或者雇工(以下称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 中华人民共和国 行政法规与部门规章 王陆续律师 2024-07-30 0 热度 0评论
工伤保险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经办规程(2024)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财政部 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开展工伤保险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试点工作的通知 人社部发〔2024〕1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财政厅(局)、卫生健康委: 为加快推进工伤保险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工作,更好保障工伤职工权益,不断提升工伤保险管理服务便捷度和工伤职工获得感,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政务服务“跨省通办”的指导意见》(国办发〔 行政法规与部门规章 王陆续律师 2024-07-30 50 热度 0评论
工伤保险经办规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工伤保险业务经办管理,规范和统一经办操作程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和《工伤保险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 全国各统筹地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以下简称“经办机构”)经办工伤保险业务适用本规程。 代征工伤保险费的税务机关征收部门(以下简称“税务机关”)应参照执行本规程的有关规定。 第三条 工伤保险经办业务划分为社会保险登记,工伤保险费征缴,工伤医 行政法规与部门规章 王陆续律师 2024-07-30 2 热度 0评论
工伤保险辅助器具配置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工伤保险辅助器具配置管理,维护工伤职工的合法权益,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工伤职工因日常生活或者就业需要,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配置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和轮椅等辅助器具的,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负责工伤保险辅助器具配置的监督管理工作。民政、卫生计生等行政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工伤保险辅助器具配置的有关监督管理工作。 行政法规与部门规章 王陆续律师 2024-07-29 1 热度 0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