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新文章
  • 离婚纠纷
  • 建设工程
  • 劳动争议
  • 交通事故
  • 民间借贷
  • 医疗损害

单方交通事故没有证据证明职工承担主要及以上责任的,应认定为工伤

按:关于单方交通事故,公安机关通常不会作出责任认定。涉及到职工上下班发生单方事故情形下的工伤认定,江苏省人社厅关于执行《工伤保险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苏人社规〔2020〕4号】有如下相关规定: 1.职工在上下班途中受到交通事故伤害,公安机关交通管理等部门或者司法机关确认事故事实,但对事故双方当事人责任未作认定或者无法认定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经调查核实后也没有证据证明职工承担主要及以上责任的,应当认
单方交通事故没有证据证明职工承担主要及以上责任的,应认定为工伤

公司提供食宿,员工下班后外出路上发生车祸,能否认定为工伤?

♢案例索引:马克意诉海门人社局工伤保险资格认定案【(2021)苏行申47号】 ♢裁判要旨:《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二)项规定,职工在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第(六)项规定,职工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本案中,申请人之子马铖生前系金利源公司员工,从事
公司提供食宿,员工下班后外出路上发生车祸,能否认定为工伤?

没有交通事故认定书时如何认定工伤?

【裁判要旨】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一条第一款、第二款的规定:人民法院审理工伤认定行政案件,在认定是否存在《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六项“本人主要责任”、第十六条第二项“醉酒或者吸毒”和第十六条第三项“自残或者自杀”等情形时,应当以有权机构出具的事故责任认定书、结论性意见和人民法院生效裁判等法律文书为依据,但有相反证据足以推翻事故责任认定书和结论性意见的除外。
没有交通事故认定书时如何认定工伤?

非工作时间宴请客户,饮酒后猝死的工伤认定思路

一、突发疾病死亡视同工伤的要件分析 2004年施行的《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确立了视同工伤制度,以强有力的人文关怀适当扩大劳工保护范围,从法律拟制角度将一些严格按照工伤认定标准而言并不算真正工伤的情形,视作工伤。尤其该条第一款第一项,对于解决在工作岗位上突发疾病死亡视同工伤、保护劳动者权益方面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是探析非工作时间宴请客户饮酒后猝死工伤认定思路的基本遵循。 (一)对“工作时间”的分
非工作时间宴请客户,饮酒后猝死的工伤认定思路

上班路上被撞伤,工伤待遇和侵权赔偿可否同时主张?

小美在上班路上骑自行车与老张驾驶的电动自行车相撞,事故责任认定书认定老张负全责,经鉴定小美构成十级伤残。后小美诉至法院,要求老张赔偿。与此同时,小美还向单位申请了工伤保险待遇。那么,工伤保险待遇与侵权损害赔偿,当事人能否同时主张? 案情简介 小美诉称,某日上班路上,老张违规驾驶电动自行车超越小美骑行的自行车,两人相撞,造成小美受伤、自行车受损。事发后,小美被送医救治,被诊断为左桡骨远端骨折、左胫骨
上班路上被撞伤,工伤待遇和侵权赔偿可否同时主张?

“下班打牌后”回家遇车祸未被认定工伤:“合理时间内”的确定

劳动者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伤害或者死亡的工伤认定,是在工伤认定中比较多见且比较复杂的一种情形。就通常情形来说,劳动者下班后即回家,在上班之前几分钟或者十几分钟到达工作岗位,在这样的时间里如果劳动者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伤害或者死亡的,认定工伤一般是没有什么争议的。但是,由于这样或者那样的原因,劳动者下班后在单位滞留了十几分钟或者几十分钟后再回家,或者是提前一个小时或者
“下班打牌后”回家遇车祸未被认定工伤:“合理时间内”的确定

办理完离职手续后回家途中车祸死亡,应当认定为工伤?

♢案例索引:悦企公司、中物公司不服上海市浦东新区人社局工伤认定决定及行政复议决定案【(2018)沪01行终1436号】 ♢裁判要旨: 原审认为,虽然事发当日王某与用工单位中物公司已经办理了离职手续,但劳动者离职当日完成的交接工作等也是其工作组成部分,之后其离开公司回家的行为应当视为下班。其次,员工向用工单位申请辞职,并不当然发生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法律效力。根据本案证据,王某向中物公司提出辞职
办理完离职手续后回家途中车祸死亡,应当认定为工伤?

节日放假职工在单位宿舍死亡是工伤吗?

案情简介 宁某系S公司的员工,工种系电工。宁某上下班都要经过出入口的考勤系统验证指纹后才能进出。宁某的上班时间为上午7时30分至11时,下午14时至17时30分。2018年9月21日,S公司的网络智能办公系统中公布并传阅了场2018年中秋、国庆节值班人员表,其中“2018年国庆值班人员”(值班日期10月1-3日)名单中没有宁某,宁某在2018年10月1日至3日处于放假状态,不用上班。 2018年9
节日放假职工在单位宿舍死亡是工伤吗?

拖欠工资,补足就行了吗?

面对用人单位没有按时足额发放工资,没有发放加班费,作为劳动者的你,会选择如何处理呢?是选择无休止的等下去,等到地老天荒,花都谢了?还是决定运用法律维护自身权益? 从个人角度,不建议偶然出现的不足额发放工资或是延迟发放薪酬的情况下,就选择司法程序进行维权。司法手段维权,对于解决此类纠纷问题,并不是首选方案。不可否认,现阶段,公司面临运营压力非常大,会出现延迟发放或不足额发放工资的情况。作为员工,如果
拖欠工资,补足就行了吗?

挂靠车司机发生工伤,工伤责任由谁承担?

《最高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关于车辆挂靠其他单位经营,车辆实际所有人聘用的司机工作中伤亡能否认定为工伤问题的答复》【(2006)行他字第17号】:“个人购买的车辆挂靠其他单位且以挂靠单位的名义对外经营的,其聘用的司机与挂靠单位之间形成了事实劳动关系,在车辆运营中伤亡的,应当适用《劳动法》和《工伤保险条例》的有关规定认定是否构成工伤。”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20
挂靠车司机发生工伤,工伤责任由谁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