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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主动离职,企业处理不当可“支付二倍工资”赔偿金!“离职申请”与“离职通知”的理解和实操建议。

离职申请和离职通知,两字之差,但法律性质完全不同的。实操中,更甚不同的理解、不同的操作,所致不同的结果。员工为达到离职目的,需要理解“离职申请”、“离职通知”的准确运用。企业为控制员工流失也好,促进员工离职也罢,在已成事实不可挽回的离职成本下,更需要清楚“如何无风险处理员工离职事宜”,避免额外的离职成本产生。 第一部分 离职申请|请求权 在离职申请的情况下,即期待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下,实际上是劳动
员工主动离职,企业处理不当可“支付二倍工资”赔偿金!“离职申请”与“离职通知”的理解和实操建议。

病假、医疗期”怎么理解实践?

第一部分:医疗期和病假 含义|区别|法定|实践 一、什么是病假、什么又是医疗期 病假是指:劳动者本人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经医生根据病情建议,停止工作治病休息的期间。企业应根据劳动者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一定的医疗假期。 病假是一个生理概念,是“事实”期间,事实上发生了多少就算多少。也就是说,病假的长短根据病情确定,病重则休假时间较长。话虽如此,病假在原则上
病假、医疗期”怎么理解实践?

“ 员工玩消失,多日联系不上 ”,公司怎么处理恰当!?一家企业被这类员工折磨崩溃了!

现实中这种情况还真不少。就这种情况,在“员工玩消失,多日联系不上”,比如旷工第一天,公司就与其联系(此前《入职申请表》、劳动合同等,预留的各种联系方式:电话、微信、邮箱、紧急联系人电话)发送《限期返岗通知及说明函》,每天发送,达到三天或五天联系不上,发送《解除(终止)劳动合同通知书》(此前预留的居住地址、紧急联系人地址),同时报备工会再公示。若是掌握公司机密的员工,则可以准备好以上材料递交劳动仲裁
“ 员工玩消失,多日联系不上 ”,公司怎么处理恰当!?一家企业被这类员工折磨崩溃了!

公司什么时候可以让员工待岗?

01 在《公司合法降薪的八种方式》一文中,提到“停工停产性”待岗算是一种。 原因是待岗期第二个月起,公司可以发放待岗工资,待岗工资标准各地不同,基本是当地最低工资的70%或80%。 意味着,无论员工原来的工资有多高,待岗期工资的参照系都变成当地最低工资了。全国大部分地区最低工资在2000元左右,最高的是上海,2690元,从工资这一块看,企业成本就下来了。 02 待岗是什么? 《劳动法》、《劳动合同
公司什么时候可以让员工待岗?

第三次劳动合同签“固定期限”,要付“未签无固定期限”的第二倍工资?

第一部分 关于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几个基本法条法规点须注意: 《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 (二)用人单
第三次劳动合同签“固定期限”,要付“未签无固定期限”的第二倍工资?

未签劳动合同、签了不给员工 ,都可以要求“二倍工资”赔偿吗?如何认定劳动关系?(法条理解|案例)

第一部分 劳动关系确认的标准(法律依据和理解) 关于劳动关系的确认标准,原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劳社部发〔2005〕12号)第一条已经做出了明确的规定,目前司法实践中考察一种法律关系是否形成事实劳动关系,仍然依据上述规定。 “一、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同时具备下列情形的,劳动关系成立: (一)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 (二)用人
未签劳动合同、签了不给员工 ,都可以要求“二倍工资”赔偿吗?如何认定劳动关系?(法条理解|案例)

“补签劳动合同”后,还须支付 “未签劳动合同”的“二倍工资差额”吗?(优化管理 | 最新案例)

此前我们在文章:“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签订、解除,区别|理解?实践中,注意点都有哪些?中点5、点6提及过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视作”已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员工主张二倍工资,不予支持。有需要的可以回顾看看呢。 本文主要以两个案例来理解“补签劳动合同”这个管理动作,对“是否须支付二倍工资差额”这个结果的影响。 由“相关法条、补签的概念、案例一二”三部分组成,其中, 案例1:律师入职律所,离职要求未
“补签劳动合同”后,还须支付 “未签劳动合同”的“二倍工资差额”吗?(优化管理 | 最新案例)

“未签订劳动合同” 的二倍工资差额,仲裁时效1年,从哪天开始计算?(案例、理解、趋势)

上篇文我们了解了未签劳动合同补签的二倍工资如何确定:“补签劳动合同”后,还须支付 “未签劳动合同”的“二倍工资差额”吗?(优化管理 | 最新案例)这里不得不补充这个仲裁时效的理解,出于实践中存在的争议。看看对此的典型案例、和未来趋势,便于更好的优化内部人事管理,劳资双方均须了解。本文将不再过多搬运法条,不清楚的可搜索笔者相关议题文章,或部分会加入本文链接,方便大家跳转去查看理解。 依据劳动合同法,
“未签订劳动合同” 的二倍工资差额,仲裁时效1年,从哪天开始计算?(案例、理解、趋势)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直接签/必须签/视作已签、解除/终止条件、经济补偿标准(完整收藏)

本文依据《劳动合同法》法条,分五部分围绕“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签订/必须签订/视作签订、解除/不得解除、经济补偿的几种类型、其他劳动合同的情况,进行分解。全文即前述点,目录不在此罗列。 作为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全面法条梳理和理解。可收藏实践备用。 第一部分 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来理解:什么是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针对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哪些情况可以签订?哪些情况必须签订?哪些情况视作已签订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直接签/必须签/视作已签、解除/终止条件、经济补偿标准(完整收藏)

派遣员工:能否要求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真实案例分解

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法条法规,是否适合“劳务派遣单位的劳资双方”?劳务派遣员工能否依法要求“与派遣单位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实务中存在分歧。 本文通过真实案例中高院对该情况的解答,充分理解劳务派遣员工到底是否适用于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该案例历经:仲裁、一审、二审、再审,在此主要截取劳务派遣公司再审理理由,和高院对应的详尽分析内容。以此,供大家实务中参考。 案  号:(2021)鄂民申310
派遣员工:能否要求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真实案例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