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民一庭:关于劳动人事争议的24条裁判观点

1、如何理解《劳动合同法》第82条“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答:对于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本条规定:用人单位违
最高人民法院民一庭:关于劳动人事争议的24条裁判观点

宁波离婚律师:离婚时唯一房产如何分割?

小张和小李结婚八年,婚后共同贷款在宁波市区买了一套两居室。如今感情破裂准备离婚,可家里只有这一套房子,双方都担心离婚后没地方住。这样的场景在离婚诉讼中非常普遍。作为家庭多年财富的结晶,房产分割往往是双方最焦灼的战场,各种证据被一一翻出,法官也面临巨大压力。 我国法律要求法院在处理离婚房产时,必须考虑子女抚养和一方的居住保障,不能简单把一方赶到大街上。因此,这类案件的审理确实较为复杂。 一句话结论
宁波离婚律师:离婚时唯一房产如何分割?

最高院、人社部:关于劳动人事争议仲裁与诉讼衔接有关问题的意见(一)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高级人民法院,解放军军事法院,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生产建设兵团分院: 为贯彻党中央关于健全社会矛盾纠纷多元预防调处化解综合机制的要求,落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加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与诉讼衔接机制建设的意见》(人社部发〔2017〕70号),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结合工作实践,现就完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与
最高院、人社部:关于劳动人事争议仲裁与诉讼衔接有关问题的意见(一)

婚后加名的房产如何分割?

婚后加名的这一行为改变了房屋的法律性质,女方获得了来自男方的赠与。 男方作为具有完全行为能力人,把个人所有的房产上加上女方的名字,在办理相关手续时就应该明白此行为的法律后果,虽然如果就“洗房”这一情形来看,相当于民事诈骗就是了。 如果加名字的时候约定了按份共有,那么法院会按照份额分割。 即使没有约定按份共有,法院会考虑房子的来源、对房子的贡献,以及你们结婚时间的长短等因素,不会判一半给女方的。 《
婚后加名的房产如何分割?

婚后单独购房单独还贷是否是个人财产?

这种情况,只在理论当中存在,实践中如果不是刻意提前设计好一般不可能出现,而且几乎无法举证。 婚后取得的房子,产证登记在一方名下,法律推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即一方没有证据证明这套房子是个人财产,那么法官根据房产证登记时间这一个证据来判决的话,只有一个结果,就是认定房子是夫妻共同财产。 婚后购房登记在一方名下为个人财产的情形有: 1、婚后用婚前个人财产全额出资购买的房产,房产登记在出资人一方名下。因为
婚后单独购房单独还贷是否是个人财产?

宁波离婚律师:离婚协议能否约定婚前房产归对方?

张先生婚前全款购买了一套房子,离婚时却在协议里写明\"该房归李女士所有\"。事后张先生反悔,拒绝过户。类似情形在宁波婚姻家事咨询中并不少见:一方想用婚前财产换取抚养权或尽快结束婚姻,另一方则担心约定能否兑现、过户时还要交哪些税。 这类约定在法律上是被允许的,但能否顺利履行、税负如何计算,需要结合民法典、税法及不动产登记规则综合判断。 一句话结论 双方自愿签订的离婚协议可以约定一方婚前房产归另一方所有,
宁波离婚律师:离婚协议能否约定婚前房产归对方?

婚前双方出资购房但登记在一人名下的房屋归属

婚前购房登记在一方名下,法律推定该方个人财产;但如果有证据证明该房屋是双方共同购买且用作于婚后共同使用,即使这套房子登记在一方名下,也是夫妻共同财产。 但这种推定有很多的前置要求,特别是证据上的要求,例如银行流水的问题。 婚前双方共同购房房屋登记在夫妻一方名下,由于购房时间点在婚姻登记时间之前,单纯就权利外观上看,确实只能认为是一方个人财产。 但现实中各种情况层出不穷,比如某些不动产登记中心的政策
婚前双方出资购房但登记在一人名下的房屋归属

宁波离婚律师:房产证约定份额离婚怎么分

张女士和丈夫婚后购买了一套商品房,房产证上登记为夫妻二人按份共有,张女士占30%,丈夫占70%。离婚时,丈夫认为应当按照房产证登记份额分割;张女士则认为婚后共同还贷,自己应当多分。双方就房产分割比例产生争议。 一句话结论:房产证明确约定按份共有的,离婚时原则上按照登记份额分割;但该约定不能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且法院仍会结合出资来源、共同还贷、婚姻存续时间等因素综合判断。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
宁波离婚律师:房产证约定份额离婚怎么分

宁波离婚律师:父母出资买房要签赠与合同吗

李先生打算婚后为儿子购买一套婚房,由自己全额出资,房产证登记在儿子一人名下。李先生担心万一儿子将来离婚,这套房子会被分割。他向律师咨询:父母出资给子女买房,是否需要签订书面赠与合同?是否需要办理公证? 一句话结论:父母出资给子女买房并非必须签赠与合同,但签订书面赠与合同并明确赠与对象,是防范离婚财产分割风险的最有效方式;公证不是必需程序,但能增强证据效力。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
宁波离婚律师:父母出资买房要签赠与合同吗

宁波离婚律师:出资比例影响离婚房产分割吗

王先生婚前支付了房产首付款,婚后与妻子共同还贷。离婚时,王先生认为应当按照双方实际出资比例分割房产;妻子则认为婚后共同还贷部分应当平均分割。双方对房产分割比例争执不下,前来咨询律师。 一句话结论:出资比例会影响离婚房产分割,但不是唯一因素;法院会综合考虑出资来源、婚姻存续时间、共同还贷、子女抚养、过错情况等因素综合确定分割比例。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
宁波离婚律师:出资比例影响离婚房产分割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