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4.“津贴和补贴”、“职工福利费用”是怎么规定的?哪些属于工资范围,又是怎么规定的?实操|理解

1、国家统计局《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 第四条 工资总额由下列六个部分组成: (一)计时工资;(二)计件工资;(三)奖金;(四)津贴和补贴;(五)加班加点工资;(六)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 第十一条 下列各项不列入工资总额的范围: (二)有关劳动保险和职工福利方面的各项费用。 2、 《陕西省企业工资支付条例》第四十三条 本条例所称工资,是指用人单位以货币形式支付给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工资不包括用人
024.“津贴和补贴”、“职工福利费用”是怎么规定的?哪些属于工资范围,又是怎么规定的?实操|理解

023.“社保”法定要求怎么理解。缴费基数、时间、自愿放弃、不足额缴、降低基数都是如何规定、实操和实践的?

《社会保险法》第一条 为了规范社会保险关系,维护公民参加社会保险和享受社会保险待遇的合法权益,使公民共享发展成果,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第二条 国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 实务中,社保、五险均指社会保险,主要包含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
023.“社保”法定要求怎么理解。缴费基数、时间、自愿放弃、不足额缴、降低基数都是如何规定、实操和实践的?

宁波劳动律师:离职工资必须当天一次性结清吗?

一位宁波鄞州的员工离职时问:公司说工资要下个月统一发薪日再结,但《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九条不是说\"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吗?离职当天拿不到工资,公司是不是违法?这个问题需要区分国家层面和地方规定来看。 一句话结论:国家层面《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九条规定,劳动关系解除或终止时用人单位应一次付清工资;但各省市有具体规定的,优先适用地方规定。浙江规定企业应自办理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手续之日起5日内
宁波劳动律师:离职工资必须当天一次性结清吗?

宁波劳动律师:年终奖和十三薪有什么区别?离职前必须发吗?

年底是劳动争议高发期,很多宁波员工来问我:公司说年终奖看老板心情发,十三薪合同里没写,离职员工一律没有。年终奖和十三薪到底是不是一回事?离职前公司必须发吗? 一句话结论 年终奖属于用人单位自主决定的激励性报酬,有约定或制度规定的才必须发;十三薪如果写入劳动合同或制度,属于固定报酬的一部分,离职时按比例折算发放的可能性更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七条:用人单位根据本单位的生产经营
宁波劳动律师:年终奖和十三薪有什么区别?离职前必须发吗?

017.人社厅函〔2025〕1号,未休年休假工资,“企业按21.75天折算,事业单位按261天折算 ”

依据《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五条第三款规定,对职工应休未休的年休假天数,单位应当按照该职工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 人社部在2025.1.1发文明确:计算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的日工资收入,企业等单位按职工本人月工资除以月计薪天数(21.75天)、事业单位按职工本人全年工资收入除以全年计薪天数(261天)进行折算。 🤔这两种折算方式区别在哪里? 根据企业职工和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带薪年
017.人社厅函〔2025〕1号,未休年休假工资,“企业按21.75天折算,事业单位按261天折算 ”

宁波劳动律师:竞业限制司法解释二新导向

一家企业曾让我审核一份《竞业限制协议》:从高管到保洁全员签署,竞业限制期限统一两年,违约金约定为年薪三倍。这种“一刀切”的做法,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二)》出台后,风险显著增加。 一句话结论 司法解释二对竞业限制采取了“限缩适用”的导向:主体范围不能泛化、限制期限不能过长、经济补偿不能过低、违约金不能过高,企业需重新审视现有协议。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三
宁波劳动律师:竞业限制司法解释二新导向

018.“+1、待通知金”的支付情形、标准、规定,你都了解多少?不是什么情况都可以N+1喔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
018.“+1、待通知金”的支付情形、标准、规定,你都了解多少?不是什么情况都可以N+1喔

宁波劳动律师:病假工资全国统一底线是多少

员工请病假,工资到底该怎么发?有的公司按最低工资的 80% 发,有的直接按事假扣光。2025 年人社部门明确,病假工资有了全国统一底线:不得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 80%。 一句话结论 病假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 80%;用人单位规章制度或集体合同约定的标准高于该底线的,按较高标准执行。 法律依据 《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五十九条: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治疗期间,
宁波劳动律师:病假工资全国统一底线是多少

014.“最低工资”你了解多少?对谁有影响?低于最低工资的支付情形有哪些?

《最低工资规定》 第十条 最低工资标准发布实施后,如本规定第六条所规定的相关因素发生变化,应当适时调整。最低工资标准每两年至少调整一次。 第十一条 用人单位应在最低工资标准发布后10日内将该标准向本单位全体劳动者公示。 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最低工资标准情况(截至2025年7月1日) 地区 月最低工资标准(元) 小时最低工资标准(元) 第一档 第二档 第三档 第四档 第一档 第二档 第三档 第四
014.“最低工资”你了解多少?对谁有影响?低于最低工资的支付情形有哪些?

013.“个人养老金”怎么理解?目前政策下,哪些人最适合参加?

包括三部分: 一是基本养老保险,是我们退休后生活的基本保障,及五险中的养老保险。 二是企业年金和职业年金 企业年金是指企业及其职工在依法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基础上,自主建立的补充养老保险制度(自愿)。2021年末,全国有11.75万户企业建立企业年金,参加职工2875万人。 职业年金是指机关事业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在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的基础上,建立的补充养老保险制度(强制)。 三是个人养老金和
013.“个人养老金”怎么理解?目前政策下,哪些人最适合参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