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何向离婚的人都不愿意在诉讼上花费太多时间,那么有什么方法能够第一次起诉就胜诉?当然,严格来说不能叫胜诉,而是在各种情况下第一次起诉就成功离婚。
无非有如下几种情形:
一、被告庭审时同意离婚这种情况下说明双方都足够理智,认为多说无益,夫妻感情确实已经破裂。只是抚养权和财产分割问题还存在问题,等待法院判决,离婚概率很大,但如果法官认为需要法院处理的抚养权和财产分割问题非常棘手,例如任何一方都不愿意抚养孩子,也可能不判离。
二、谈判成功谈判离婚要对对方的目的有了解,才能制定合适的策略。一般无非是:1、想和好继续。2、有条件才同意。3、恶意拖延。
实践中大部分案件的离婚都是通过调解手段处理的,真正判决的不太多。因为起诉必然是一方急于离婚,最后往往会在小孩抚养权归属、财产分割作出让步。想要利益最大化,必须一开始就要考虑哪些可以有条件的放弃。
三、提供了法定判决离婚的证据被告不同意离婚,原告必须提供夫妻感情破裂的证据,法院才会强行判决离婚。一般就是以下情形的证据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四、为什么很多人往往第一次起诉离婚不成功?很多人离婚取决于主观意愿,单纯觉得过不下去了,有一些是一方出轨。但这些都不属于上述法条规定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有些人虽然符合情形,但是在证据方面受限于个人知识水平,难以取得,当日有些根本就不可能取得,导致第一次起诉不判离的后果。而律师参与第一次起诉离婚的案件,其作用并不仅只在于辅助当事人进行离婚谈判,还可以帮助当事人搜集、固定证据,通过律师的参与可以制定详细的离婚诉讼策略,避免第一次起诉离婚可能出现的法律风险,又为第二次起诉离婚做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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