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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内财产协议如何约定房屋归属?

首先,约定房产需要是双方名下的房产,对于别人名下的房产,你们的约定是无效的。很多人会将一方父母的房产约定进去,这显然是有问题的。 然后,要区分约定的房产是婚前个人财产,还是婚后夫妻共同财产。如果约定的是婚后财产,签字就生效,不需要公证。如果约定的是一方婚前房产,需要办理公证或者办理加名手续,否则,涉及到赠与问题,在过户前赠与方可以撤销赠与。 1、可以明确房产的购买时间、出资情况及登记情况,比如,房
婚内财产协议如何约定房屋归属?

如何预防婚内房产约定被撤销?

夫妻之间对财产尤其是房屋归属达成的协议,很有可能被认定为夫妻财产赠与,存在被赠与方撤销的法律风险,为了避免签订的婚内财产协议被撤销,可以采取以下措施: 1、签订夫妻财产协议后及时过户。 签订协议后及时去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过户手续,可有效避免一方反悔,协议被撤销。即便协议中对房产的约定认定为赠与,但房产过户,赠与完成,就无法行使任意撤销权,会极大保护取得房产一方的财产权益。 2、签订夫妻财产协议时要
如何预防婚内房产约定被撤销?

签署婚前财产协议的注意事项

一份合法的婚前财产协议,一定要具备这两点。 一、在形式上,婚前财产协议必须是书面的。 这份书面协议,可以是夫妻自己拟定的,也可以是在公证部门公证之下达成的。 婚前财产协议必须公证吗?并不是。 公证不是婚前财产协议法定的必须的程序,只要是夫妻双方真实的意思表示就可以,就不能推翻婚前财产协议在形式上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二、在内容上,婚前财产协议必须是合法的。 夫妻双方可以约定的财产,可以是双方各自婚前
签署婚前财产协议的注意事项

离婚协议约定变更子女姓名的条款是否有效?

未成年子女姓氏变更的约定,属于具有人身属性的约定条款,且该内容涉及未成年人权益保护问题,不能单纯依照夫妻双方在离婚协议中的约定,认定一方已同意对方变更婚生子女姓名的要求,产生配合履行义务。用离婚协议确定的意思表示证明双方已经就变更子女姓名问题达成一致意见的主张,法院不会支持。 实务中,法院在变更子女姓名这一问题上的态度倾向于离婚协议签订时确定的意思表示无法作为裁判时双方协商一致的依据。 【案例分析
离婚协议约定变更子女姓名的条款是否有效?

离婚协议中孩子抚养问题怎么约定?

一、抚养权 写明孩子出生年月,年龄,约定由谁抚养。 二、抚养费 首先是写明抚养费的金额以及支付期限。 法律上支持的是到18周岁,但协议离婚一般会考虑到孩子读大学仍无法独立生活的,也可以写的时间长一些,比如写到23岁,或者写到完成大学本科毕业为止。 然后是支付方式和日期。可以由双方协商,一般是一月一付,如果不直接抚养孩子一方同意的话,也可以一年一付,甚至一次性支付。 对于教育费用和医疗费用的约定是最
离婚协议中孩子抚养问题怎么约定?

离婚协议中能否约定将房产过户给未成年的孩子?

法律并不禁止这种行为。但如果房产登记的是一方或夫妻双方的名字,一方未想好或出于希望尽快离婚的目的在离婚协议书上签字,办理房产过户给孩子的手续时反悔,这种情况是无法办理过户手续的,只能起诉解决。 而否能撤销赠与,主流上也有两种观点。 一种观点认为,双方协商一致处分自己的财产,将房产赠与孩子,属于赠与行为,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赠与财产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方可以行使撤销权,撤销赠与行为。 另一种观
离婚协议中能否约定将房产过户给未成年的孩子?

离婚又复婚,之前所签订的离婚协议还有效吗?

离婚又复婚,之前所签订的离婚协议仍然有效,离婚期间所购买的房产不会因为复婚就转变为共同财产,如果需要再次离婚,很有可能被认定为个人财产,遇到这种情况应该怎么办? 建议在复婚之后,夫妻之间重新签订财产约定,约定哪些财产属于个人财产,哪些财产属于共同财产,涉及不动产的,建议办理公证手续。
离婚又复婚,之前所签订的离婚协议还有效吗?

签署离婚协议变更房屋登记就是个人财产了吗?

夫妻双方签订离婚协议,并按照约定办理了财产权属的变更手续,后来有一方反悔了,双方没有去民政局办理离婚登记,已经变更权利的财产还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答案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因为双方所达成的协议是以离婚作为条件的,条件没有成就,所以已经变更权利的财产仍然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签署离婚协议变更房屋登记就是个人财产了吗?

协议离婚领完离婚证还能反悔吗?

对于离婚部分的内容不可以反悔,如因财产分割而对离婚协议反悔,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 如果法院查明签订离婚协议时有胁迫等情况存在,会支持您的诉讼请求。 如果离婚后发现对方在婚内有转移财产的行为,对这部分财产您可以起诉分割。
协议离婚领完离婚证还能反悔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