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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龄且已享受城乡养老保险待遇,还能建立劳动关系吗?

案情简介 徐某出生日期为1960年6月9日,于2017年进入某餐饮公司工作,双方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徐某参加了城乡养老保险,自其年满60周岁(2020年)起开始领取城乡养老保险养老金。 2021年3月28日早晨6点42分,徐某骑自行车至职工培训基地门前处,与同向行驶的小型客车发生碰撞,并于当日死亡。 徐某家人就就工伤保险待遇问题与公司进行过协商,无果,徐某家人于2021年7月14日申请了劳动仲裁确
超龄且已享受城乡养老保险待遇,还能建立劳动关系吗?

包工头找来的工人与工程承包方是否构成劳动关系?

裁判要旨: 1.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发布的劳社部12号《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第四条虽然规定建筑施工、矿山企业等用人单位将工程(业务)或者经营权违法发包、转包、分包或个人挂靠经营的情况下,建筑施工企业要承担用工主体责任,但用工主体责任是否等同于用人单位责任,该规定也不明确。 2.最高人民法院2011年全国民事审判工作会议纪要只是规定了此种情形下实际施工人招用的劳动者与发包人不存在
包工头找来的工人与工程承包方是否构成劳动关系?

提前30天通知解除劳动合同后能否反悔?

除非只有出现法定的劳动合同自动延续的情形或不得解除的情形,比如出现工伤并且属于应当保留劳动关系等特殊情况,劳动者才可能根据自己的意愿决定是否撤销。 案号:(2021)川民申393号 四川高院裁判观点认为案涉离职申请表载明2019年6月26日提出辞职申请并明确7月25日离职,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的劳动者提前三十日或三日单方预告解除的方式,无需用人单位作出是否同意的意思表示,
提前30天通知解除劳动合同后能否反悔?

广州律协:办理劳动合同审查法律服务操作指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律师执业行为,提高律师提供劳动合同审查法律服务的质量和水平,更好地维护委托人的合法权益,广州市律师协会特制订本操作指引。 第二条 本操作指引所称的从事劳动合同审查法律服务的主体是指已取得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执业证且未受到停止执业处罚的执业律师。未取得律师执业证的实习人员不得单独提供劳动合同审查法律服务,但可协助执业律师工作。 第三条 本操作指引仅适用于执业律师
广州律协:办理劳动合同审查法律服务操作指引

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金能否超过12年?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而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
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金能否超过12年?

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二倍工资差额的仲裁时效期间,如何计算?

【裁判要旨】 用人单位未依法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而额外支付的一倍工资,是对用人单位未履行法定义务的惩罚,并非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劳动者在领取当月工资时就应当知道用人单位是否依法支付了其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二倍工资。如用人单位未依法支付二倍工资,劳动者在领取当月工资时就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故其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二倍工资差额的仲裁时效期间应自劳动者领取当月工资时起算。 【裁判文书】 山西省高级人民法
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二倍工资差额的仲裁时效期间,如何计算?

劳动争议诉讼撤诉或者按撤诉处理后,能否再次起诉?

【裁判要旨】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百一十四条第一款规定:“原告撤诉或者人民法院按撤诉处理后,原告以同一诉讼请求再次起诉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据此规定当事人提起民事诉讼后又撤诉或者人民法院按撤诉处理的,当事人的诉权并未消灭,当事人仍可以就同一诉讼请求再次行使起诉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对经劳动争议仲裁裁决的纠纷准予撤诉或驳回起诉后劳动争议
劳动争议诉讼撤诉或者按撤诉处理后,能否再次起诉?

最高法民一庭:如何区别劳动关系中的“用工”与民事雇佣中的“用工”?

来源: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编著《最高人民法院新劳动争议司法解释(一)理解与适用》人民法院出版社2021年7月出版 劳动关系中的用工,区别于普通民事雇佣中的用工,区别的关键在于其具有从属性,从属性至少可以从两个层面来理解∶ 第一个层面,用工的人格从属性。其侧重点在于.劳动者受用人单位控制程度较高.其从事何种劳动、运用何种手段劳动、工作内容、工作时间和地点等事项,均受到用人单位较高程度的控制.能
最高法民一庭:如何区别劳动关系中的“用工”与民事雇佣中的“用工”?

在<劳动合同>之外约定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承担违约责任条款有效吗?

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的《劳动合同》中,除了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条款所呈现出来的权利义务外,还有《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所规定的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双方必须遵循其他内容所呈现的权利义务,例如,劳动保险、工作时间、休息休假、最低工资、劳动保护以及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权利等,而这些是不能通在《劳动合同》中做出与法律规定不同的约定的。对此,《劳动合同法》第35条也明确规定到:“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
在<劳动合同>之外约定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承担违约责任条款有效吗?

劳动仲裁基本流程与所需材料明细

一、关于费用 申请劳动仲裁不花钱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五十三条:劳动争议仲裁不收费。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经费由财政予以保障。 此外,到了一审法院最多收10元诉讼费,并且很多地方不收诉讼费。当然,如果聘请律师的话,法院援助的也不用花钱,不符合法律援助的或者想聘请律师的则需要支付律师费。 二、劳动仲裁所需时间 劳动仲裁程序的时间在四十五日内。一般的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在受
劳动仲裁基本流程与所需材料明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