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地区交通事故案件赔偿标准(2024) 吉林交通事故最新赔偿标准 吉林省2024年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相关数据 1、城镇居民人均年可支配收入37503元 2、城镇居民人均年消费支出26677元 3、分行业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 行 业 2022年(元/日) 农、林、牧、渔业 222.2元 采矿业 366.96元 制造业 368.31元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 416.46元 建筑业 248.45元 批发和零售业 282.8 计算基数 王陆续律师 2024-03-13 698 热度 0评论
福建地区交通事故案件赔偿标准(2024) 福建交通事故最新赔偿标准 福建省2024年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相关数据 【福建一般地区(除厦门外)】 1、全省城镇居民人均年可支配收入56153元 2、全省城镇居民人均年消费支出37674元 3、全省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106977元 4、全省分行业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 (1)2022年度全省城镇私营单位分行业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 行 业 2022年 2021年 合计 65392元 62433元 计算基数 王陆续律师 2024-03-13 86 热度 0评论
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经济补偿“0、N、N+1”共61种情形一览 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标准及情形,包括: 经济补偿金=0,用人单位(含劳务派遣单位)无需向劳动者支付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的17种情形。 经济补偿金=N,用人单位应向劳动者支付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的41种情形。 经济补偿金=N+1,用人单位除应向劳动者支付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外,还应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的3种情形(即代通知金)。 一、经济补偿金= 赔偿补偿 王陆续律师 2024-03-13 386 热度 0评论
员工离职“N+1”的真实定义是什么? 一、“N+1”真实定义是什么? “N”指经济补偿金,符合某些特定的解除情形之下,单位需要按照员工在本单位的工龄,工作一年给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1”则是指法定的代通知金,只有在单位依据《劳动合同法》40条在员工无过错的三种情形下提出解除的才需要支付,这里指的是法定支付的情形。 从本意上理解,即单位放弃提前30天书面通知的义务,而额外支付一个月工资代替提前30天通知的义务,故称之为“代通知金” 赔偿补偿 王陆续律师 2024-03-13 113 热度 0评论
员工因拒绝临时性工作安排被辞退,合法吗? ♢ 案例索引:力进公司与柒杰飞劳动合同纠纷案【(2016)粤06民终4134号】 ♢ 裁判要旨:力进公司在征得工会同意的情况下组织包括柒杰飞在内的部分员工去新厂区临时帮工,同时并对上下班交通等劳动保障条件作出妥善的安排,该工作安排并未对柒杰飞的应得福利、报酬、劳保等造成实质性的影响或对劳动者的人格尊严造成贬损,同时也充分尊重了柒杰飞长期想在顺德区龙江镇工作的意愿,柒杰飞安排劳动者到新厂区进行帮工应 劳动合同 王陆续律师 2024-03-13 23 热度 0评论
异地为员工缴纳社保是否有效? 《社会保险法》第五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成立之日起三十日内凭营业执照、登记证书或者单位印章,向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予以审核,发给社会保险登记证件。”《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第七条规定“缴费单位必须向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参加社会保险。登记事项包括:单位名称、住所、经营地点、单位类型、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 赔偿补偿 王陆续律师 2024-03-13 39 热度 0评论
女员工隐瞒入职经历但已怀孕,能否解除合同? 裁判要旨:抗诉和周某某均认为,闽龙公司解除劳动合同期间,周某某已经怀孕,故闽龙公司不能解除合同。对此,本院认为,法律对怀孕女职工确有特殊保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不得以本法四十条、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但怀孕并非女职工的免责金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 劳动合同 王陆续律师 2024-03-13 24 热度 0评论
建设工程案件索赔事由与依据 工程索赔事件也即工程索赔的事由,是指使实际情况与合同约定不符合,最终引起工期和费用变化的各类事件。律师充分熟悉工程索赔事由,有助于指导当事人跟踪、监督索赔事件,发现索赔机会,依法进行索赔。 1承包人可向发包人提出的索赔事件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7—0201)》为例,发生下列事件时,承包人可以向发包人提出索赔: 1.1发包人未及时办理施工前置许可或审批手续 建筑工程施工前置手 案件办理指引 王陆续律师 2024-03-12 101 热度 0评论
关于律师办理建设工程案件的九大类实务指引 一、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效力 (一)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情形: 《施工合同纠纷司法解释》第一条规定,“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依据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认定无效: 1、承包人未取得建筑业企业资质或者超越资质等级的; 2、没有资质的实际施工人借用有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名义的; 3、建设工程必须进行招标而未招标或者中标无效的。承包人因转包、违法分包建设工程与他人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 案件办理指引 王陆续律师 2024-03-12 52 热度 0评论
浙江律协:律师参与建设工程造价司法鉴定操作指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本操作指引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建设工程造价鉴定规范》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制定,旨在向办理建设工程纠纷案件的律师提供有关建设工程造价司法鉴定业务的借鉴与经验。 第二条 建设工程造价司法鉴定, 案件办理指引 王陆续律师 2024-03-12 32 热度 0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