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移夫妻共同财产的行为司法实践中如何认定? 虽然《民法典》第1092条规定了夫妻一方转移财产、伪造债务的法律后果,但在司法实践中,能认定转移夫妻共同财产的情况很少,一是多年来的共同生活密不可分,哪笔属于转移,哪笔属于正常消费难以确认。 二是难以取证。 如果有证据证明有以下情形,法院可能会认定转移夫妻共同财产: 1、转移夫妻共同存款,包括转账和取现。一般不会用这样的办法转移,若有且没有合理说明,法院会认定转移夫妻共同财产。 2、收入不存入夫妻 财产分割 王陆续律师 2024-02-26 38 热度 0评论
一方父母因故身亡得到的死亡赔偿金是否是夫妻共同财产? 婚姻存续期间,男方父亲因车祸去世,拿到一笔死亡赔偿金。对于这笔死亡赔偿金,离婚时女方可以要求分割吗?对于这个问题,法律实务有争议。 主要争议有两种观点: 第一种观点认为,男方父亲是在男方与女方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死亡,故死亡赔偿金应视为遗产,遗产就是夫妻共同财产,应在离婚诉讼案件中作为夫妻共同财产一并分割。 第二种观点认为,男方因父亲死亡获得的死亡赔偿金是男方个人财产,不是遗产,不应作为夫妻共同财产予 财产分割 王陆续律师 2024-02-26 69 热度 0评论
淘宝网店离婚时能否分割? 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注册的淘宝网店,不管是一方经营还是共同经营,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双方可以协商淘宝网店的归属,协商不成也可以申请法院来进行分割,法院优先考虑方便生产和生活的原则,平时谁在经营会优先判给谁。 其他经验性网络平台账号同理。 财产分割 王陆续律师 2024-02-26 55 热度 0评论
为了购房资格假离婚,房屋归谁? 这个问题主要涉及离婚案件中虚假离婚合意的司法认定问题。在没有证据其他证据可以推翻的情况下,一般属于登记方的个人财产。 原告女方、被告男方于2008年1月31日登记结婚,婚后育有一婚生子。 2014年11月2日,双方协议离婚并签订《离婚协议书》,对婚姻关系、子女抚养及财产分割作出明确约定。2014年11月3日,女方购买A房屋登记在女方个人名下并办理银行贷款,然后双方复婚。后双方感情破裂,女方向法院起 财产分割 王陆续律师 2024-02-26 79 热度 0评论
未经配偶同意转让股权的行为有效吗? 目前的主流司法观点认为,股权具有财产性和身份性的双重属性。作为股东既有出资或者认缴出资的义务,同时还要被记载在公司股东名册上。如果股权登记于夫妻一方名下,股东本人可以独立行使股东权利,也可以单独处分股权,不需要经过配偶同意。 以夫妻共同财产出资但登记在一方名下的股权,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股权登记在谁的名下,谁就有权单独处分股权。未经配偶同意,股东独自对外转让股权的,不影响股权转让合同的效力。 但根 财产分割 王陆续律师 2024-02-26 48 热度 0评论
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房,应当注意什么? 房价越来越高,仅凭子女的能力购房很难。在实际生活中,出现了很多父母出资为子女购房,子女离婚产生对财产分割的问题,那么如何避免这种争议的发生。 一、对出资父母声明书进行公证出资父母可以发表声明,明确其出资购房赠与自己子女个人的意思表示,并对该声明做出公证。 声明书主要两个内容: 1、陈述出资的事实; 2、表达赠与子女个人与其配偶无关的意愿。 对于该声明书,建议在出资之时就做出公证,否则对于出资时的真 财产分割 王陆续律师 2024-02-26 92 热度 0评论
一方婚内承租厂房产生的收益是否是夫妻共同财产? 男方与女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男方缴纳保证金后,以自己的名义向村里承租八间厂房,定期向村里缴纳租金,进行改造后分别对外出租,赚取租金差价。 女方于2017年提起离婚诉讼,要求与男方离婚,并主张上述八间厂房的租金收益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应予分割。 一审法院作出民事调解书,确认双方离婚,以男方名义出租的八间厂房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租金收益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由男方向女方支付相应的财产分割款。 离婚后,女方提 财产分割 王陆续律师 2024-02-26 95 热度 0评论
一方婚内出售共同财产,配偶能向法院起诉吗? 双方在闹离婚过程中,男方出售共有车辆,女方认为男方通过与亲人转账来转移共同财产并伪造债务,️向法院起诉要求按照女方70%,男方30%的比例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法院会支持吗? 男方答辩 一、婚姻关系存续,共同财产基础未丧失,女方诉请分割共同财产不利于夫妻关系的稳定。 二、男方不存在女方所称的恶意转移、变卖名下夫妻共同财产的行为且达到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程度。男方向母亲有转账,母亲也有向男方转账,并 财产分割 王陆续律师 2024-02-26 63 热度 0评论
一方婚前按揭购买的房产,婚内约定为共同财产,未过户可以撤销吗? 男方婚前付首付按揭买了套房子,结婚后,双方签订婚内财产协议约定改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且双方一起还贷。按揭还没完全,还没有办理过户的情况下要离婚,男方说这是婚前财产,将婚前个人房产约定为夫妻共同财产且没有过户的情况下,属于赠与,男方可以撤销。 那么对于这个问题,我们看一下最近一个案例的法院观点。 夫妻间达成的财产约定,通常是基于夫妻这种特殊身份关系,综合考虑各种因素最终达成一致意见的结果,带有很强 财产分割 王陆续律师 2024-02-26 81 热度 0评论
一方婚前付首付购买的房产,财产关系需要另案处理吗? 男方父母婚前出首付买房登记男方名下,结婚后以夫妻共同财产还贷,女方分割婚后财产部分,需要另案处理吗? 男方婚前购买的房产登记在男方名下,无论男方父母是否出资并参与共同还贷,也无论房产是否约定是和和男方父母共有的,都只属于男方和男方父母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和女方是没有关系的。 女方和这套房产的关系是基于男方以夫妻共同财产参与还贷而产生的,女方在离婚案件中要求处理该房产的,法院应依据《民法典》婚姻家庭 财产分割 王陆续律师 2024-02-26 77 热度 0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