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父母出资首付款买房,登记在配偶名下,如何分割? 婚姻法律规定,夫妻中的一方在婚前所拥有的财产归自己所有,不会因为结婚而变成夫妻共同财产,当然,这也可以通过双方的约定来改变。 有一种情况是,如果夫妻中的一方在婚前用贷款购买了房子,房产证上只写了一方的名字,而且在结婚前已经把房子办好了,如果没有相反的证据,法律一般认为这个房子是婚前个人财产。 还有一点是关于婚前男方父母出资的问题,这个可以通过双方提供的证据来处理,可以是赠与也可以是借贷。 如果夫妻 财产分割 王陆续律师 2024-01-21 39 热度 0评论
关于启动工程鉴定程序纠纷的48条裁判规则 一、《新建工司法解释》关于鉴定程序启动的司法观点 01、第二十八条 当事人约定按照固定价结算工程价款,一方当事人请求对建设工程造价进行鉴定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02、第二十九条 当事人在诉讼前已经对建设工程价款结算达成协议,诉讼中一方当事人申请对工程造价进行鉴定的,人民法院不予准许。 03、第三十条 当事人在诉讼前共同委托有关机构、人员对建设工程造价出具咨询意见,诉讼中一方当事人不认可该咨 裁判观点与指引 王陆续律师 2024-01-21 49 热度 0评论
关于实际施工人受偿范围纠纷的24条裁判规则 01、实际施工人有权获得施工利润。 【裁判要旨】: 最高人民法院认为,泾渭公司认为合同无效,武东不应当获得工程利润。在本案中,泾渭公司将案涉工程转包给没有资质的个人武东,泾渭公司对《项目施工委托书》的无效存在过错。一审中已经按照《项目施工委托书》的约定扣除了泾渭公司收取的管理费,如再扣除利润,该利润被泾渭公司获得,泾渭公司违法转包反而取得了实际施工人本应获得的利润,不仅违背《项目施工委托书》的约定 裁判观点与指引 王陆续律师 2024-01-21 57 热度 0评论
关于建设工程价款支付纠纷的62条裁判规则 01、最高院民一庭:建设施工合同的发包方能否以承包方未开具发票作为拒绝支付工程款的先履行抗辩的事由? 答:我国《民法典》第五百二十六条对先履行抗辩权的规定为:\"当事人互负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应当先履行债务一方未履行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题行请求。先履行一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请求。”先履行抗辩权,是指依照合同约定或法律规定负有先履行义务的一方当事人,届期未履行义务 裁判观点与指引 王陆续律师 2024-01-21 83 热度 0评论
四川高院、省劳动仲裁委: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有关问题的会议纪要 为统一裁审标准,提高劳动争议案件的裁审质效,加强劳动争议仲裁与诉讼的有效衔接,实现劳动争议案件的诉源治理,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四川省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多次召开会议,对劳动争议案件有关问题进行研讨,就劳动关系、劳动报酬、社会保险等有关问题形成一致意见。现纪要如下: 一、关于劳动关系的有关问题 1、劳动关系确认属于劳动争议的受案范围,应当适用劳动争议申请仲裁时效期间为一年的规定。 2、拥有学籍的全 司法规范文件与观点 王陆续律师 2024-01-20 61 热度 0评论
四川高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若干疑难问题的解答 一、诉裁衔接及受理的问题 1、当事人向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以下简称仲裁委)申请仲裁后又撤回申请并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不能视为已经过仲裁前置程序,可裁定不予受理;已经受理的裁定驳回起诉,并告知其先向仲裁委申请仲裁。 因申请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仲裁庭许可中途退庭,仲裁委依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三十六条第一款规定作出自动撤回申请决定后,申请人不服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经审查 司法规范文件与观点 王陆续律师 2024-01-20 43 热度 0评论
天津高院:关于审理劳动人事争议案件的会议纪要(2019年) 为依法保护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妥善解决劳动人事争议案件仲裁和诉讼中的疑难问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以下简称《调解仲裁法》)等相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市高院和市人社局围绕劳动人事争议案件审理中亟需解决的十个问题进行了深入研讨,并广泛征求了全市法院和市区两级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的意见,现纪要如下: 一、仲裁阶段的保 司法规范文件与观点 王陆续律师 2024-01-20 40 热度 0评论
婚前个人房屋离婚后配偶是否享有居住权? 一、离婚时配偶是否拥有居住权? 在已经明确房屋为一方个人财产的情况下,居住权作为一种用益物权,只能由所有权人在物上设定,即房屋所有人的允许。结婚行为本身并不能赋予配偶对对方的婚前个人房产享有物权,房屋所有人要求前夫或者前妻搬离是很正常的。 二、配偶搬离将无法自行解决居住问题,法院如何判决? 中国的社会主义制度决定了在离婚案件中,法官不可能把夫妻任何一方赶到大街上。法院在处理离婚案件时要关注案件的后 财产分割 王陆续律师 2024-01-20 28 热度 0评论
婚内约定财产归各自所有,离婚后如何分割? 法律规定,夫妻可以约定婚内财产归各自所有,绝大部分家庭一般不会采取这种方式,但对于一些特殊情况的家庭却成为关注的重点,例如:夫妻婚后收入差距大、双方观念前卫且达成一致等。 一、什么人适合签订婚内财产协议?1、家族企业继承人、私营企业家、公司高管、企业初创的创业者等持有公司股权的人。 “婚前股权在婚后的收益”会为夫妻共同财产,没有婚内财产协议情况下,将无法避规婚姻对公司成长的风险。如果夫妻离婚,势必 财产分割 王陆续律师 2024-01-20 42 热度 0评论
关于建设工程发票与税金纠纷的52条裁判规则 01、发包人能否以承包人未交付发票为由抗辩工程价款履行义务? 答: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作为一种双务合同,依据其合同的性质,合同抗辩的范围仅限于对价义务,也就是说,一方不履行对价义务的,相对方才享有抗辩权。《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八十八条第一款规定:“建设工程合同是承包人进行工程建设,发包人支付价款的合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中的主要义务就是一方完成合同项下的建设工程,另一方依约支付工程价款。而交付 裁判观点与指引 王陆续律师 2024-01-20 94 热度 0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