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基本建设财务规则(2017年修订) (2016年4月26日财政部令第81号发布;依据2017年12月4日财政部令第90号《财政部关于修改〈注册会计师注册办法〉等6部规章的决定》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基本建设财务行为,加强基本建设财务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保障财政资金安全,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本规则适用于行政事业单位的基本建设财务行为,以及国有和国有控股企业使用财政资金的基本建设财务行为。 基本建设是指以新增 关联规范性文件 王陆续律师 2024-01-29 54 热度 0评论
国家发改委:必须招标工程范围和招投标的疑难问题 1、400万元以下建设工程类是否可以直接发包? 国家发改委发的16号令规定:400万元以上的建设工程项目必须公开招标,但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项目如何发包,没有规定。问:招标人是否可以直接发包,或者按财政采购的有关法律规定,采用竞争性谈判和竞争性磋商等方式发包? 您好,《进一步做好<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和<必须招标的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项目范围规定>实施工作的通知》(发改办 关联规范性文件 王陆续律师 2024-01-29 56 热度 0评论
国家发改委:关于必须招标范围规定的理解与适用(2020年) 一、准确理解依法必须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范围 (一)关于使用国有资金的项目。 16号令第二条第(一)项中“预算资金”,是指《预算法》规定的预算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资金、政府性基金预算资金、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资金、社会保险基金预算资金。第(二)项中“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参照《公司法》第二百一十六条关于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的理解执行,即“其出资额占有限责任公司资本总额百分之五十以上或者其持有的股份占股 关联规范性文件 王陆续律师 2024-01-28 46 热度 0评论
国家发改委:关于严格执行招标投标法规制度进一步规范招标投标主体行为的若干意见(2022年)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公安厅(局)、住房城乡建设厅(委、局)、交通运输厅(局、委)、水利(水务)厅(局)、农业农村厅(局、委)、商务厅(局)、审计厅(局)、广播电视局、能源局、招标投标指导协调工作牵头部门、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工作牵头部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通信管理局,审计署各特派员办事处、国家能源局各派出机构、各地区铁路监管局、民航各地区管理局 关联规范性文件 王陆续律师 2024-01-28 39 热度 0评论
国家发改委:43个工程项目招投标热点问答 01、地方政府可否细化标准招标文件 地方政府或有关部门能否在不与国家或国务院行业主管部门已发布的标准招标文件相抵触的前提下,再制定更加细化的招标文件文本或评标标准和方法? 答复:地方政府在不与国家或国务院行业主管部门已发布的标准招标文件相抵触的前提下,可以为本地区政府投资建设工程的招标人制定更加细化的标准文件文本,但不得非法干涉招标投标活动,不得以此种方式非法限制招标人自主权。 02、如何理解工程 关联规范性文件 王陆续律师 2024-01-28 89 热度 0评论
国家发改委:必须招标的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项目范围规定(2018年) 第一条 为明确必须招标的大型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项目范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不属于《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第二条、第三条规定情形的大型基础设施、公用事业等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众安全的项目,必须招标的具体范围包括: (一)煤炭、石油、天然气、电力、新能源等能源基础设施项目; (二)铁路、公路、管道、水运,以及公共航空和A1级通用机 关联规范性文件 王陆续律师 2024-01-28 47 热度 0评论
国家发改委: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2018年) 第一条 为了确定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范招标投标活动,提高工作效率、降低企业成本、预防腐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三条的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全部或者部分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国家融资的项目包括: (一)使用预算资金200万元人民币以上,并且该资金占投资额10%以上的项目; (二)使用国有企业事业单位资金,并且该资金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的项目。 第三条 使用国际组织或者外国政府 关联规范性文件 王陆续律师 2024-01-28 38 热度 0评论
国家标准:建设工程造价鉴定规范编制说明(2017年版) 本规范编制过程中,编制组进行了建设工程造价鉴定的调查研究,认真总结了我国建设工程造价鉴定的实践经验,并充分借鉴国内外先进经验,广泛听取法律界和工程建设领域的专家意见,不断修改和完善。 为便于广大建设、施工、工程造价咨询等单位有关人员以及工程造价鉴定的委托人在使用本规范时能正确理解和执行条文规定,本规范编制组按章、节、条顺序编制了本规范的条文说明,对条文规定的目的、依据以及执行中需注意的有关事项进行 关联规范性文件 王陆续律师 2024-01-28 80 热度 0评论
年底被拖欠工程款一定要收集的证据 在建筑行业中,拖欠工程款是一种常见的问题,给施工方和供应商带来了许多不公平的经济损失。在本文中,我们将以律师的角度探讨如何避免和防止拖欠工程款,并介绍一些施工过程中需要收集的关键证据。 一、确保合同的合法性和完整性作为施工方或供应商,在与业主或总承包商签订合同之前,务必要仔细审查合同条款,并确保其合法性和完整性。合同应包括工程范围、工期、工程款支付方式、违约责任等重要内容,以便在发生拖欠工程款的情 建设工程 王陆续律师 2024-01-28 48 热度 0评论
详解建筑工程欠款纠纷解决的十四种法律策略 建筑行业是国民经济支柱性产业,但是目前我国建筑市场较为混乱,由于建筑从业企业过多,导致“僧多粥少”的局面日趋严重。这就使得施工企业以“能接上项目”为第一要务。在生存危机的压迫下,施工企业在甲方面前始终处于被动地位,工程欠款也就在所难免了。加上一些地方政府为追求政绩,不管资金是否到位,盲目上“形象工程”、“政绩工程”,这都将导致资金不到位、周转困难,甚至工程完工后也无法收回工程款的后果。 一、对业主 建设工程 王陆续律师 2024-01-28 200 热度 0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