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出资给儿子买房是否要签署赠与合同?需要公证吗? 父母出资给儿子买房,在离婚诉讼中,如果没有提供借贷的证据,则法院一般推定为赠与。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 第二十九条 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个人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 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依照约定处理;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的原则 财产分割 王陆续律师 2024-01-07 53 热度 0评论
出资比例对离婚房产分割的影响 离婚诉讼的房屋分割通常要求双方提供证据证明对房屋的出资情况,很多人都认为出资比例是决定房屋分割的决定性因素。 随着闪婚洗房的套路越来越多,如果短时间女方就能通过婚姻获得巨额财产,显然是违背了社会的公平正义。 许多地区法院都认为:在分割共同所有的房产时,对于存在当事人出资数额比例悬殊、且婚后确未共同生活或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较短等情形的,也应一并考虑,可参考当时的出资比例对房产进行分割,而不宜拘泥于各半 财产分割 王陆续律师 2024-01-06 37 热度 0评论
全国法院:审理工程借用资质(挂靠)纠纷司法观点汇编 一、《民法典》规定 禁止承包人将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 禁止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工程再分包。 二、新建工司法解释规定 01、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依据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认定无效: (一)承包人未取得建筑业企业资质或者超越资质等级的; (二)没有资质的实际施工人借用有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名义的; 02、缺乏资质的单位或者个人借用有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名义签订 司法规范文件与观点 王陆续律师 2024-01-06 132 热度 0评论
夫妻共同财产和个人财产范围与界限 一、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知识产权的收益: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实际取得或者已经明确可以取得的财产 财产分割 王陆续律师 2024-01-06 45 热度 0评论
全国法院:审理实际施工人纠纷司法观点汇编 一、新建工司法解释规定 01、第一条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依据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认定无效: (一)承包人未取得建筑业企业资质或者超越资质等级的; (二)没有资质的实际施工人借用有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名义的; (三)建设工程必须进行招标而未招标或者中标无效的。 承包人因转包、违法分包建设工程与他人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应当依据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三条第一款及第七百九十 司法规范文件与观点 王陆续律师 2024-01-05 212 热度 0评论
全国法院:审理工程保修纠纷的指导意见与裁判规则 一、最高人民法院 01、因保修人未及时履行保修义务,导致建筑物毁损或者造成人身损害、财产损失的,保修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保修人与建筑物所有人或者发包人对建筑物毁损均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法释〔2020〕25号) 02、实际施工人借用建筑施工企业资质或者挂靠建筑施工企业进行招投标的,如果建设工程出现质量问题,发 司法规范文件与观点 王陆续律师 2024-01-05 76 热度 0评论
父母出资购房登记子女名下离婚时如何分割? 在房价动辄百万,首付也要数十万的年代,大部分年轻人购房的资金都来自于父母。房产证办下来有的加了父母的,有的没有写。离婚时,未还清贷款的房屋往往是争议的焦点。 一、父母出资购房的情形 1、房产证上有父母的名字 这种情况下,父母也是房屋的共有人之一,享有的是对房屋的物权。在夫妻离婚房产分割时,只能要求对共有房产进行分割。 2、房产证上有父母的名字 此种情况父母无权在在夫妻离婚房产分割时参与分割,除非有 财产分割 王陆续律师 2024-01-03 37 热度 0评论
离婚房产价值的如何确定? 在对房屋分割的份额确定后,下一步就是计算房屋的财产价值以计算分割款项,在司法实践中,房屋的价值确定一般有两种方式: 1、协商确定 这是最省事省力的确定方式,由双方确定并认可一个数额,这个数额一般会参考一些二手房交易市场app的价格,或者诉争房屋周围中介的成交价格。但实践中,双方在这个时刻往往锱铢必较,几万几千块钱都很难达成一致,并不太容易成功。 2、评估确定 在双方不能达成一致意见时,法院可以委托 财产分割 王陆续律师 2024-01-03 31 热度 0评论
农村宅基地和其上建造的房屋是否是夫妻共同财产? 一、农村宅基地不可以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在我国,土地属于国家所有或者集体所有。经申请获取的宅基地使用权,因宅基地属于集体所有,无论是何时何人申请的,其所有权均不可能属于自然人,因此宅基地不可以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二、农村宅基地上建造的房屋的处理情形 根据房屋所有权的取得情况,法院会采取不同的处理方式,只有在可以处理并能够分割的情况下,才能谈夫妻共同财产的问题。 1、不予处理 宅基地上 财产分割 王陆续律师 2024-01-02 33 热度 0评论
夫妻一方婚前承租的公房婚后购买,离婚时如何分割? 一、承租公房的定义 承租公房,又称福利分房、公有住房、房改房,一般是指政府机关、国有企业、事业单位按照国家政策分配给职工居住,职工按照规定的租金标准按期交付租金的房屋,房屋所有权人是公家,职工仅享有承租权及居住权。90年代房改政策后,允许承租人以较为优惠的价格购买,使得承租人取得相应的产权。 二、承租公房所有权取得的情形 承租公房作为一个历史遗留问题,各地区政策不同,取得的方式也不同。 1、享有部 财产分割 王陆续律师 2024-01-02 48 热度 0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