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01.“离职申请、通知,提前30通知”实践你了解多少? “离职申请、离职通知”有区别吗? 注意:不是一个意思喔 Part 1 离职申请|请求权: 在离职申请的情况下,在期待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下,实际上是劳动者在行使请求权,请求解除/协商解除劳动合同。那么,会有两种情况: ▪️如果用人单位同意,则双方解除劳动合同,因是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无需支付经济补偿金(协商约定的除外)。 ▪️如果用人单位不同意,则双方的劳动合同关系仍然存在。 注意:在用 公司策略 王陆续律师 22天前 25 热度 0评论
002.“绩效工资”与“绩效奖金”都是什么概念?实操中,两者可以调换吗? 在企业的薪酬管理工作中,绩效工资和绩效奖金的区分一度成为不少职场人的困扰,无论是管理人员,还是普通员工,都存在一些不全面的认识,甚至将两者混为一谈。 虽然都有“绩效”两个字,但意思却相去甚远! 近来,一种现象比较普遍,有公司为了节省成本或调整薪酬策略,将绩效工资改为绩效奖金,随之发放频率从按月发放变成按年发放,这样做是否合理呢? 那么这里,我们通过定义的理解、依照法条对合规合法的分析,对绩效工资和 公司策略 王陆续律师 23天前 59 热度 0评论
“绩效工资”的理解和实务,“扣绩效工资”是否属于“克扣工资”?开展绩效管理的建议。 第一部分 公司有权设置绩效工资吗? 或有权从员工的工资中拆分一部分作为绩效工资吗? 《劳动法》第四十七条 用人单位根据本单位的生产经营特点和经济效益,依法自主确定本单位的工资分配方式和工资水平。 《劳动合同法》第四条 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建立和完善劳动规章制度,保障劳动者享有劳动权利、履行劳动义务。 用人单位在制定、修改或者决定有关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职工培训、劳动纪 公司策略 王陆续律师 23天前 59 热度 0评论
员工主动离职,企业处理不当可“支付二倍工资”赔偿金!“离职申请”与“离职通知”的理解和实操建议。 离职申请和离职通知,两字之差,但法律性质完全不同的。实操中,更甚不同的理解、不同的操作,所致不同的结果。员工为达到离职目的,需要理解“离职申请”、“离职通知”的准确运用。企业为控制员工流失也好,促进员工离职也罢,在已成事实不可挽回的离职成本下,更需要清楚“如何无风险处理员工离职事宜”,避免额外的离职成本产生。 第一部分 离职申请|请求权 在离职申请的情况下,即期待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下,实际上是劳动 公司策略 王陆续律师 23天前 43 热度 0评论
病假、医疗期”怎么理解实践? 第一部分:医疗期和病假 含义|区别|法定|实践 一、什么是病假、什么又是医疗期 病假是指:劳动者本人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经医生根据病情建议,停止工作治病休息的期间。企业应根据劳动者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一定的医疗假期。 病假是一个生理概念,是“事实”期间,事实上发生了多少就算多少。也就是说,病假的长短根据病情确定,病重则休假时间较长。话虽如此,病假在原则上 公司策略 王陆续律师 23天前 25 热度 0评论
“ 员工玩消失,多日联系不上 ”,公司怎么处理恰当!?一家企业被这类员工折磨崩溃了! 现实中这种情况还真不少。就这种情况,在“员工玩消失,多日联系不上”,比如旷工第一天,公司就与其联系(此前《入职申请表》、劳动合同等,预留的各种联系方式:电话、微信、邮箱、紧急联系人电话)发送《限期返岗通知及说明函》,每天发送,达到三天或五天联系不上,发送《解除(终止)劳动合同通知书》(此前预留的居住地址、紧急联系人地址),同时报备工会再公示。若是掌握公司机密的员工,则可以准备好以上材料递交劳动仲裁 公司策略 王陆续律师 23天前 40 热度 0评论
公司什么时候可以让员工待岗? 01 在《公司合法降薪的八种方式》一文中,提到“停工停产性”待岗算是一种。 原因是待岗期第二个月起,公司可以发放待岗工资,待岗工资标准各地不同,基本是当地最低工资的70%或80%。 意味着,无论员工原来的工资有多高,待岗期工资的参照系都变成当地最低工资了。全国大部分地区最低工资在2000元左右,最高的是上海,2690元,从工资这一块看,企业成本就下来了。 02 待岗是什么? 《劳动法》、《劳动合同 公司策略 王陆续律师 23天前 48 热度 0评论
第三次劳动合同签“固定期限”,要付“未签无固定期限”的第二倍工资? 第一部分 关于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几个基本法条法规点须注意: 《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 (二)用人单 公司策略 王陆续律师 23天前 34 热度 0评论
未签劳动合同、签了不给员工 ,都可以要求“二倍工资”赔偿吗?如何认定劳动关系?(法条理解|案例) 第一部分 劳动关系确认的标准(法律依据和理解) 关于劳动关系的确认标准,原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劳社部发〔2005〕12号)第一条已经做出了明确的规定,目前司法实践中考察一种法律关系是否形成事实劳动关系,仍然依据上述规定。 “一、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同时具备下列情形的,劳动关系成立: (一)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 (二)用人 公司策略 王陆续律师 23天前 28 热度 0评论
“补签劳动合同”后,还须支付 “未签劳动合同”的“二倍工资差额”吗?(优化管理 | 最新案例) 此前我们在文章:“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签订、解除,区别|理解?实践中,注意点都有哪些?中点5、点6提及过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视作”已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员工主张二倍工资,不予支持。有需要的可以回顾看看呢。 本文主要以两个案例来理解“补签劳动合同”这个管理动作,对“是否须支付二倍工资差额”这个结果的影响。 由“相关法条、补签的概念、案例一二”三部分组成,其中, 案例1:律师入职律所,离职要求未 公司策略 王陆续律师 23天前 35 热度 0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