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民一庭:关于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的30条裁判观点 01、可以突破合同相对性原则请求发包人在欠付工程款范围内承担责任的实际施工人不包括借用资质及多层转包和违法分包关系中的实际施工人。 【法律问题】: 《建工解释一》第四十三条规定的实际施工人是否包含借用资质及多层转包和违法分包关系中的实际施工人? 【法官会议意见】: 《建工解释一》第四十三条规定:“实际施工人以转包人、违法分包人为被告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受理。实际施工人以发包人为被告主张权利的, 司法规范文件与观点 王陆续律师 2024-05-09 37 热度 0评论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的19则法官会议纪要 01、发包人与承包人串通,以支付工程款的名义申请建工程抵押贷款,承包人收到工程款后又将款项转回发包人,还可以就该部分款项主张在建工程价款优先受偿吗? 【法官会议意见】: 发包人以在建工程抵押向银行申请贷款用于支付工程款,承包人收到银行贷款资金后,按照与发包人事先商定将工程款转付至发包人指定账户的,承包人不得再以未收到该部分工程款为由主张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 观点来源:最高人民法院第一巡回法庭《民 司法规范文件与观点 王陆续律师 2024-05-09 59 热度 0评论
福建律协:建设工程合同纠纷裁判要旨与延展阅读 (一)合同效力及合同相对性问题 参考案例 1、浙江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与上饶市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 【案例文号】:(2016)民再50号 【裁判规则】: 发包人与承包人协商取消国家强制规定应施工的建筑物外墙保温层的约定无效 【裁判要旨】: 1.在建设单位组织进行竣工验收时,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合同约定提交相关验收材料并确认施工质量,是施工单位的法定义务和合同附随义务。 2.在工 案件办理指引 王陆续律师 2024-05-09 60 热度 0评论
关于工程鉴定结论质证的48条裁判规则 01、参考案例:某建设公司诉某产业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 【裁判要旨】: 工程的质量是否合格,在当事人有争议并且已经进行了司法鉴定的情况下,应当依据鉴定结论作出判断。但是,在施工的过程中每一道工序都已由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勘察单位、监理单位、质检单位参与验收,且都是在上述单位认可其上一工序质量合格之后才进入下一工序施工的情形下,案涉工程质量最终被鉴定为成批不合格,应当认定责任不完全在施工方。 裁判观点与指引 王陆续律师 2024-05-09 28 热度 0评论
建筑工人简易劳动合同(示范文本)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 关于印发《建筑工人简易劳动合同(示范文本)》的通知 建办市〔2022〕58号 各省、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直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为规范建筑用工管理,保障建筑工人合法权益,更好地为建筑企业和建筑工人签订劳动合同提供指导服务,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人力 劳动合同 王陆续律师 2024-05-08 47 热度 0评论
劳动者凭假学历证书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是否有效? ♢ 案例索引:于塞坤与矩阵魔方公司劳动争议案【(2019)京民申1485号】 ♢ 裁判要旨:诚实信用原则是劳资双方均应当遵守的基本原则。本案中,于塞坤在入职之时,其填写了员工入职履历表,为矩阵魔方公司提供了《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且签署了有关如实陈述的申明。但经查该毕业证书为虚假证书,于塞坤的行为显然属于以欺诈手段使得矩阵魔方公司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的行为。两审法院以于塞坤提供虚假的学历证明、采用欺 劳动合同 王陆续律师 2024-05-08 45 热度 0评论
劳动争议案件举证责任分配 一、什么是举证责任? 所谓举证责任,是指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请求,有提出证据加以证明的责任,如果当事人提不出证据或所提供的证据不足以证明其主张的,其主张无法获得法律的支持。 比如,劳动者要求用人单位发放工资的,就需要证明自己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如果无法证明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劳动者要求用人单位发放工资的请求就无法获得法律的支持。 举证责任包括两个方面的内容:一是举证责任的承担者, 即由谁提 劳动仲裁 王陆续律师 2024-05-08 53 热度 0评论
入职8个月补签劳动合同,主张未签合同2倍工资支持吗? 案号:(2021)京民申4893号 裁定日期:二〇二一年八月三十一日 基本事实 张某于2018年12月12日入职某饭店,从事财务日审工作,月工资标准为4500元,其正常工作至2019年9月3日。张某主张其在职期间某饭店未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应向其支付2019年1月12日至2019年9月3日未签订劳动合同二倍工资差额34690元。 某饭店主张双方于2019年8月6日签订劳动合同,并据此提交了《劳动合同 赔偿补偿 王陆续律师 2024-05-08 22 热度 0评论
对于离婚十年后发现男方婚内购买的房屋,法院会怎么判定? 无论离婚多少年,离婚后发现婚内对方隐匿的财产,可以在发现对方隐匿财产的三年内起诉分割。 如果女方有证据证明房屋是在婚姻存续期间用夫妻共同财产购买的,而男方不能证明离婚时女方知道这套房屋的存在,那么法院会认定涉案房屋为夫妻共同财产,并依法进行分割,不受离婚多少年的限制。用一个案件来说明。 案件情况 男女双方在2004年协议离婚,离婚协议约定: “婚生子离婚后由女方抚养,男方定期给付女方抚养费和教育费 财产分割 王陆续律师 2024-05-08 24 热度 0评论
婚后父母买的房子,可以请求房产是子女一方的个人财产? 司法实践中经常发生的情形是,父母为子女婚后购买房屋支付部分价款(往往是首付款),以子女名义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并将房屋所有权登记在一方子女或双方子女名下。这种情况下,根据《民法典》婚姻家庭编司法解释一规定,若双方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应按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的原则,将该出资的首付款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 相应地,婚后以子女一方或双方名义签订的不动产买卖合同并以该出资作为首付款 财产分割 王陆续律师 2024-05-08 25 热度 0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