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未完工程指定给第三人施工,签订三方协议之日为工程交付之日

【方法解析】 在欠付工程款利息的起算时间问题中,“应付工程价款之日”是一个重要的时间节点,同时司法解释中还规定了三种“视为应付款时间”的情形,分别为:工程已实际交付的为交付之日,没有交付的为提交竣工结算文件之日,未交付、工程价款也未结算的为当事人起诉之日。但是因工程纠纷涉及的主体多,工期长,实践中存在很多司法解释规定之外的特殊情形,需要具体判断。在本文分析的案例中,合同约定了竣工验收合格后付款,但
将未完工程指定给第三人施工,签订三方协议之日为工程交付之日

因发包人拖欠进度款、图纸变更、甲供材料迟延等导致工期延迟,承包人不应承担违约责任

【方法解析】 工程施工过程中,施工图纸、施工材料等因素都会对施工方案、难度和时间成本产生影响,从而影响工期。发承包双方应当注意合同中关于工期变更和顺延的约定,并在施工过程中加强沟通和协商。如果因发包人原因导致超出合同范围的图纸变更,或未按时提供甲供材料,导致工期延误,那么发包人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赔偿承包人因此造成的损失。本文分析的案例中,发包人在约定的竣工时间后提供图纸变更资料,客观导致工期
因发包人拖欠进度款、图纸变更、甲供材料迟延等导致工期延迟,承包人不应承担违约责任

施工中发承包双方就停工时间协商一致,承包人可以主张工期顺延

【方法解析】 根据《2017版施工合同示范文本》“通用合同条款”1.1.4.3,约定工期是指在合同协议书约定的承包人完成工程所需的期限,包括按照合同约定所作的期限变更。实践中,工期顺延的确定会影响发包人和承包人的权利义务,本文分析的案例中,合同约定工期总日历天数中并未说明是否包含冬歇期,但施工地点因行政机关要求必须在冬歇期停工,承包人与发包人对停工时间达成了协商一致,并得到监理单位的认可,此时应支
施工中发承包双方就停工时间协商一致,承包人可以主张工期顺延

关于工期顺延引起的费用补偿争议案例

某高层住宅建设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发包人采用公开竞标方式,确定由某建筑公司负责承建。2019年8月签订的施工合同显示,合同价格形式为单价合同,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方式,目前处于施工阶段。 一、争议事项 资料显示,工程招标时合同工期为666天,实际工期基础工程757天,结构及装饰工程692天。双方就工期延长达成一致意见,但对发生的大型机械租赁延长、脚手架使用延期、承包人租赁的临时设施搭建场地延期等
关于工期顺延引起的费用补偿争议案例

合同约定工期显著低于定额工期的,约定是否有效?

阅读提示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八民会纪要(民事部分)》均认为压缩合理工期的约定无效。那么如果双方在合同中约定压缩工期的,是否有效? 一、裁判要旨 合同约定压缩工期系承包人在考虑到自身施工能力作出的处分,不属于发包人单方要求压缩合理工期,故仍应当按照合同的约定确定工期。 二、案情简介 1、建设单位金胤公司对位于南宁市××西区××·××城小区××期工程(其中主体工程为12﹟、14﹟、15﹟、1
合同约定工期显著低于定额工期的,约定是否有效?

承包人没有申请工期顺延的,能否在诉讼中主张?

阅读提示 正常的工期顺延,都是承包人向发包人做出申请之后,发包人批准回复。但有时候发包人可能对申请不做回复,或者口头予以同意,却又不愿意给出书面回复,这种情况下虽然符合合同约定的延期情况,但却没有书面证据,此时法院会如何认定? 一、裁判要旨 承包人虽然没有取得工期顺延的书面回复,但能够证明在符合顺延的条件下曾经提出过申请,工期应予以顺延。即使未提出,但有合理抗辩理由的,也应当顺延。 二、案情简介
承包人没有申请工期顺延的,能否在诉讼中主张?

工程设计变更,承包人如何主张工期延误损失?

阅读提示 工程设计及变更往往意味着施工量的增加,实际工期会长于合同预定工期。但是很多承包人在证据上并不懂得如何主张的,他们认为诉讼中只要抗辩设计变更便足以,认为发包人或总承包人指出的工期延误和违约金不是自己的责任,这种思路不可取。 一、裁判要旨 对于发包人(包括总承包人)变更设计导致工程量增加的,法院认为工程量的增加及工程设计的变更并不必然导致工期延长。承包人未在施工过程中要求相对方延长工期的,应
工程设计变更,承包人如何主张工期延误损失?

开工通知与施工许可证在确定开工日期上的效力优先级

阅读提示 施工许可证是进行工程施工的合法凭证,一般而言,开工日期应当以施工许可证上载明的日期为准。如果发包人与承包人在未获得施工许可证的情况下提前进场施工,那么开工日期如何确定? 一、裁判要旨 如果承包人按照发包人发布的开工通知进入施工现场,但施工条件不具备,那么实际开工日期应当以发包人在开工通知中指定的日期为准。如果承包人以施工许可证所载明的许可开工日期为准,抗辩无法被支持。 二、案情简介 1、
开工通知与施工许可证在确定开工日期上的效力优先级